建信富时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份额美元现汇)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14:46:37

建信富时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份额美元现汇)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建信富时100指数(QDII) 基金代码 539003

下属基金简称 建信富时100指数(QDII)A美元现汇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8707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 境外托管人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月1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其他类型 交易币种 美元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博涵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1月1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5年2月1日

基金经理 朱金钰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6月29日

其他 本基金为QDII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四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求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英国证券市场中的富时100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 ;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银行存款、短期政府债券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投资于跟踪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主要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为宗旨,在降低跟踪误差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双重约束下构建指数化的投资组合。 本基金力争控制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小于0.45%,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年跟踪误差不超过5%。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来跟踪标的指数,按照个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如有因受股票停牌、股票流动性或其他一些影响指数复制的市场因素的限制,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计价的富时100指数收益率*95% (Financial Times Stock Exchange 100 Index)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0万元≤M<20万元 1.20% 单位为美元

20万元≤M<40万元 0.80% 单位为美元

40万元≤M<100万元 0.40% 单位为美元

M≥100万元 150.000美元/笔 单位为美元

赎回费 0天≤N<7天 1.50% -

7天≤N<30天 0.75% -

30天≤N<180天 0.50% -

N≥180天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8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4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0.01% 每年费用下限36,450美元 指数编制公司

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费用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

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建信富时100指数(QDII)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标的指数的风险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停止该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

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若基金标的指数发生

变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投资者须承担指数变更带来的风险。此外,如果指数公司提供的指数

数据出现差错,基金管理人依据该数据进行投资,可能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2、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1)登记结算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从而对投资者基金份额、资金等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制度调

整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理解偏差的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2)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与期货登记结算机构、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代理机构可能违约,导

致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

3、市场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海外市场,面临海外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影响金融市场波动的因素比较复杂,包括经

济发展、政策变化、资金供求、公司盈利的变化、利率汇率波动等,都将影响基金净值的升跌。此外,基

金主要投资的海外证券市场可能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对于无涨跌幅上下限

的规定证券市场的证券,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这一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投资

风险的增加。

4、汇率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海外市场金融品种以外币计价,如果所投资市场的货币相对于人民币贬值,将对基金收

益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外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大幅波动也将加大基金净值波动的幅度。

5、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还包括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

约定目标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ccbfund.cn][客服电话:400-81-95533]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