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兴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14:46:43
建信兴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建信兴润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代码 013021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8月2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最短持有1年
基金经理 陶灿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7月23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直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坚持以合理的价格买入优质公司并长期持有持续获得超额回报的有效方法,重点布局竞争优势明显、管理层优秀、估值相对合理的优质公司,力求赢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将做相应调整。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灵活配置大类资产,动态控制组合风险,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依据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而后,进行各大类资产中的个股、个券精选。具体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和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八部分组成。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追求基金资产收益长期增长为目标,根据宏观经济趋势、市场政策、资产估值水平、外围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运行状况等因素的变化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内进行适度动态配置,力争获得与所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遵循“自上而下”的投资理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及 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等因素,考察行业运行周期、发展空间等,重点关注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行业。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选择估值合理、具有持续竞争优势和 较大成长空间的个股进行投资。定性分析主要基于投研团队对公司的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包括所属细分行业情况、市场供求、商业模式、核心技术等内容,深入分析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竞争优势,综合考虑公司的估值水平和未来盈利空间。定量分析主要根据相关财务指标,如营业利润率、净利率、每股收益(EPS) 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等,分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并综合利用市盈 率法(P/E),市净率法(P/B)、折现现金流法(DCF)对公司进行合理估值。 (3)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1)A 股稀缺性行业个股,包括优质中资公司(如国内互联网及软件企业、 国内部分消费行业领导品牌等)、A 股缺乏投资标的行业; 2)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这类企业应具有良好成长性 或为市场龙头; 3)符合内地政策和投资逻辑的主题性行业个股; 4)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进行积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本基金将主要采取以下积极管理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7、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8、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参与融券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参与融券业务。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 1.50%
100万≤M<200万 1.20%
200万≤M<500万 0.80%
M≥500万 1,000元/笔
赎回费
本基金设有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8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费用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
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
于股票型基金。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
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
风险。
3、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如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ccbfund.cn][客服电话:400-81-95533]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