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7日

2024-06-28 14:46:49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代码 017917

基金简称A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基金代码A 017917

基金简称C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C 基金代码C 017918

基金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7月3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式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可办理赎回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宋青涛 2023年07月31日 2010年08月03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

回申请;该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含)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选基金投资组合,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不包括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基金份额、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托凭证、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包括股票指数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15%。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为:首先,依据宏观基本面分析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方案;而后,利用基金筛选策略优选各个风格中的基金构筑投资组合。基金经理将定

期及不定期对组合投资情况进行业绩归因,适时进行组合战术调整和基金品种调整。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基本面分析进行确定,同时随着市场环境变化、政策变化对组合进行适时调整。 2、基金投资策略:包括固定收益类基金(含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策略、权益类基金(含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投资策略和商品基金投资策略。 3、基金筛选策略: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基金数据进行分析,深入评估标的基金的投资能力和业绩稳定性,最终选出具有业绩可持续性的优秀基金进入基金精选池。主要包括基金的定量评估、基金公司的定量评估、基金的定性评估。 4、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的精选策略,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精选个股,定性角度选择具有准确清晰的公司战略、具有独特可鉴别的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及良好公司治理结构的上市公司,定量角度选择具有较高成长性、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合理的上市公司,进行筛选投资。 5、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估值策略、类别配置策略和个券选择等多种策略,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组合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长期稳定的回报。 6、其他投资策略: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本基金属于“中等风险”品种,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一般情况下,其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及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

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1.00%

100万≤M 0.80%

200万≤M 0.6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3月≤N 0.50%

N≥6月 0%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0%

赎回费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

费。

注:1、投资人多笔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用。

3、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

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3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19,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

的基金部分收取基金中基金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托管的基金

部分收取基金中基金的托管费。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的(ETF除外),

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

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其中申购费、赎回费在实际申购、赎

回时按上述规定执行,销售服务费由本基金管理人从被投资基金收取后返还至本基金基金资产。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 1.7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 2.0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包含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和

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不包括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80%;其中,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包括股票指数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投

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受到国家经济周期、资本市场环境等系统性风险以及基金管理

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可能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

来风险。本基金对所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

确定性的风险。所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

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在特定时期内低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坚持价值和

长期投资理念,重视基金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基金市

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

另外,本基金除了承担投资其他基金(ETF除外)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申购本基

金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ETF除外)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相关法规、基金

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等)外,还须承担本基金本

身的管理费、托管费(其中不收取基金财产中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的管理费、本

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的托管费),因此,本基金最终获取的回报与直接投资于其他基金

获取的回报存在差异。

2、所投资的交易型基金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ETF、LOF、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交易型基金二级市场走势除受到市

场形势、基金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经营情况的影响外,也会面临交易量不足引发的流动性风险,

因基金管理人经营引发的暂停交易和退市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

3、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

基金赎回的资金交收效率慢于基础证券市场交易的证券,因此本基金赎回款到达投资者账户的

时间将晚于普通开放式基金,存在对投资者资金安排造成影响的风险。

4、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运作

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

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即投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前资

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5、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按《基金合

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

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因此,

投资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

提前偿付风险等。

(1)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它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的各种合约的违约

所造成的可能损失。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

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利率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也具有利率风险,即资产支持证券

的价格受利率波动发生逆向变动而造成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提前偿付而使投

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7、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风险

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

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

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8、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

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

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

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

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及再投资风险、流动性

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人才流失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

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

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募集申请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

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或自一方书面提

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

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管理人官方网站[www.stocke.com.cn][客服电话:95345]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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