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07-08 06:01:24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润利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

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

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7月8日起对

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

份额(基金代码不变)。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

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其中,A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3517,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1785。投资人申购时可以

自主选择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0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4)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二、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

效的时间安排

自2024年7月8日起,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生效;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

网站。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

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

附件:

《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合同法》")、金法》")、《公作办法》")、《")、《公开募集披露办法》")、(以下简称"《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

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10、《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委员会 47

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

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8、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9、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0、销售服务费:指从相应类别基金份

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份额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

动延期赎回处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分配权;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四)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七)临时报告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四)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放日基露(15计16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

《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四、基金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

管理人对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是否分别开设基金财产的资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是否分别开设基金财产的资

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是否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是否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1、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2、复核程序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1、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2、复核程序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三)估值差错处理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估值差错处理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在收益

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十一、基金费用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

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

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

日期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