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易方达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07-11 10:33:13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7月15日起,调低易方达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20%调低至0.15%。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本基金调低基金费率事宜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7月15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基金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 修订

第十五部

分 基金费

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

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

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或不可抗力

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

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

日期顺延。

  二、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 修订

五、基金财

产的保管

(八)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 银行存款开户

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

的保管库, 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

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

实物证券、 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的购买

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基金

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托管人委托保管的机

构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但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凭证。

(八)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

实书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

保管库, 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

由基金托管人持有。 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

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共同办理。 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托管

人委托保管的机构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

承担保管责任,但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凭证。

十一、基金

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年费率

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