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I类人民币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7-17 06:02:34

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I

类人民币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7月15日

送出日期:2024年7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纳斯达克100ETF发起联接(QDII) 基金代码 016532

下属基金简称 嘉实纳斯达克100ETF发起联接(QDII)I人民币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1838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 境外托管人 花旗银行 Citibank N.A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9月1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张钟玉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9月1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5月1日

其他 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由嘉实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变更而来。 原《嘉实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美元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需按计算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注:本基金自2024年7月18日起增设I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嘉实纳斯达克100ETF发起联接(QDII)I人

民币自2024年7月18日起生效。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

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及其他境内外市场投资工具。 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中国存托凭证)、债券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纳斯达克100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或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更换的其他指数。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超过投资目标所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进一步扩大。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ETF的买卖。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本基金具体投资策略包括:目标ETF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境外市场基金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经估值汇率调整后的纳斯达克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为嘉实纳斯达克100ETF(QDII)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嘉实纳斯达克100ETF(QDII)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纳斯达克100指数及嘉实纳斯达克100ETF(QDII)的表现密切相关。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

N≥7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1%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5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和托管费。

3、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嘉实纳斯达克100ETF发起联接(QDII)I人民币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75%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

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本基金为嘉实纳斯达克100ETF

(QDII)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嘉实纳斯达克100ETF(QDII)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

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纳斯达克100指数及嘉实纳斯达克100ETF(QDII)的表现密切相关。投资者投资本基

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具体包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成份股权重较大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

制未达约定目标或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

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联接基金的特殊风险(可能具有与目标ETF不同的风险收

益特征及净值增长率的风险、目标ETF面临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由目标ETF的联接

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指数基金的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发起式基金的风险及基金自动终止风险。

二)境外投资风险

具体包括:境外市场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收风险。

三)引入境外托管人的风险

四)基金管理过程中共有的风险

具体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sfund.cn;客服电话:400-600-8800。

1、《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

《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托管协议》

《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