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公告

2024-07-20 14:13:03

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公告

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20日

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85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4年7月2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7月2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A 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525 01852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转换转出 是 是

注: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2)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于2024年7月24日

起(含该日)接受投资人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

2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或赎回,但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个月最短

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

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6个月内不得赎回。投资人的每笔认购/申购申请确认的基金份额

需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6个月后

的月度对日(含该日)起方可办理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

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赎回或者转换转出。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

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的价

格;但对于尚未满足最短持有期要求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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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或其

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

动赎回。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含该日)起方可办理赎回业

务。

4转换转出业务

4.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

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

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补差。

基金转换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

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2024年7月24日起(含该日),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

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A类018525;C类018526,A类和C类不能互转)开通与银河高端装备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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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高端装备混合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20057;C类

020058,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新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新材料股票

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20276;C类020277,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19797;C类019796,A类

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星汇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星汇30天持有债券,

基金代码:A类018527;C类018528,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成长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银河成长远航混合,基金代码:A类018069;C类018070,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基金代码:018452)、银河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兴益一年定

开债券,基金代码:012296)、银河和美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

和美生活混合C,基金代码:015665)、银河智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简称:银河智联混合C,基金代码:017761)、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文体娱乐混合C,基金代码:015667)、银河季季盈90天滚动持有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季季盈90天滚动持有短债,基金代码:A类015350;C类

015351,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景气行业混合,

基金代码:A类016856;C类016857,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银河价值成长混合,基金代码:A类016340;C类016341,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

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A类

013665;C类013666,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简称:银河核心优势混合A,基金代码:011629)、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

份额(简称:银河创新混合C,基金代码:014143)、银河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

份额(简称:银河医药混合A,基金代码:011335);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简称: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A类007275;C类007276,A类和C类不能

互转)、银河天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河天盈中短债,基金代码:A类

007635;C类007636,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银河银富货币,

基金代码:A类150005;B类150015,A类和B类不能互转)、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银河研究精选混合A,基金代码:150968)、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简称:银河钱包货币,基金代码:A类150988;B类150998,A类和B类不能互转)、银河稳健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河稳健混合,基金代码:151001)、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

称:银河收益混合,基金代码:151002)、银河臻优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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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稳健配置混合;基金代码:A类008563,C类008564,A类和C类不能互转)及银河产业动力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银河产业动力混合A;基金代码010898)的转换

业务。

2、转换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如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代销机构

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办法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

可申购状态。投资者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单笔转换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

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

限制,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5)当转出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

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

请将不予以顺延。

(6)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7)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

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8)上述涉及基金份额和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9)本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由于各销售机

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

时间为准。

(10)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5基金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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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21-2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21-22层

法定代表人:宋卫刚

公司网站:www.cgf.cn(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88号2602房(邮编510610)

电话:(020)88524556

联系人:王晓萍

5.2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王锦虹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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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4)阳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10

网址:fund.sinosig.com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大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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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ebscn.com

(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0)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11)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com

(1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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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1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或95501

网址:bank.pingan.com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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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0-555

公司网站:www.txfund.com

(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om

(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728

公司网站:www.hcfunds.com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7)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站:www.danjuanfunds.com

(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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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0)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1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2)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1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站:www.leadfund.com.cn

(1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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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1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windmoney.com.cn

(1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8)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19)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2111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站:www.yilucaifu.com

(2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21)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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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203号4楼南部407室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2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1室

法定代表人:孙亚超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

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

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

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本公司网站:www.cgf.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3、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赎回、转换转出

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开放期时间并予以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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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

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

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