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2024-07-26 10:14:15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

基金主代码 2021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1月0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转换规则调整起始日 2024年7月29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A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202105 202107

该基金份额是否调整 是 是

注: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转换业务已于2010年12月13日开放。本基金南方广利

回报债券B为后端收费模式,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2转换业务规则

2.1 转换费率

一、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收取的赎回费

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

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申购补差费

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由红利再投资产生

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转换费用规则计算举例

下面以投资人进行甲基金与乙基金之间的转换为例说明。 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收取费用

参照上述计算规则, 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

定费率执行(其中1年为365天)。

甲基金费率举例如下:

费率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A类份额

申购费

M<100万 0.80%

100万≤M<500万 0.60%

M≥500万 每笔1000元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50%

N≥1年 0%

C类份额

申购费 无 -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

乙基金费率举例如下:

费率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A类份额

申购费

M<100万 1.80%

100万≤M<500万 1.20%

500万≤M<1000万 0.60%

M≥1000万 每笔1000元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65天 0.50%

1年≤N<2年 0.30%

N≥2年 0%

甲基金A类份额与乙基金A类份额的转换说明如下:

转换金额(M) 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甲基金A

乙基金A

M<100万 1.00% 份额持有时间(N):

N<7天:1.50%;

7天≤N<30天:0.75%;

30天≤N<365天:0.50%

N≥1年:0%;

100万≤M<500万 0.60%

500万≤M<1000万 0.58%*

M≥1000万 0

乙基金A

甲基金A

-- 0

份额持有时间(N):

N<7天:1.50%;

7天≤N<365天:0.50%;

1年≤N<2年:0.30%;

N≥2年:0%;

* 对于该档金额的转换,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本着有利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 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 (即申购补差费率为

0.6%-0.02%=0.58%)。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甲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转换只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不收取赎回费用,说明如下:

转换金额(M) 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甲基金C

甲基金A

M<100万 0.80%

100万≤M<500万 0.60% 0

M≥500万 每笔1000元

甲基金A

甲基金C

-- 0 0

2.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

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

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本基金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或申购起

点限制的,则需遵相关限制,具体见相关公告或招募说明书约定。

4、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涉及基金份额、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的约定。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

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 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

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 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

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

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9、 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

准。

10、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

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和业务规则,或垂询相关

销售机构。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转换业务规则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已于

2010年12月13日开通。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广利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产

品资料概要。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

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

(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

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

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

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

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