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公告

2024-08-01 10:26:37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要求、提供多样化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鹰添盈纯债债券”、“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8月1日起增设金鹰添盈纯债债券的D类基金份额(代码:021954)和E类基金份额(代码:021955),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增设D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后,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将按照收费方式及费率结构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四类,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单独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增设的两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具体如下:

  (一)基本信息

基金份额代码 基金份额简称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

021954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D 0.30% 0.10% -

021955 金鹰添盈纯债债券E 0.30% 0.10% 0.30%

  (二)申购费率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元) 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2000万 0.60%

M≥2000万 2000元/笔

  (三)赎回费率

  本基金D类、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日 1.50% 1.50%

Y≥7日 0 0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对应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D类、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

  投资者可自2024年8月1日起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三、D类、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敬请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增设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情况,在基金合同中更新了估值方法及相关内容。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

  五、重要提示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e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一并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附件一: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全文 指定媒介/网站/报刊 规定媒介/网站/报刊

书面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第二部分

释义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

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

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的合称

50、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

收取申购费用, 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

51、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

不收取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18、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

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使用

来自境外的资金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

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包括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50、A类、D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

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1、C类、E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

收取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3、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三部分

基 金

的 基本 情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且不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

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

金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包括A

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包括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

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

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四部分

基 金

份 额的 发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

对象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者。

第六部分

基 金

份 额的 申

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额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

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 ……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 不列入

基金财产。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

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

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各类基

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

金额单位为元。 ……

4、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

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

第七部分

基 金

合 同当 事

人及 权 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法定代表人:王铁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彭纯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

同等的合法权益。 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

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 基金收益

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

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

3212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姚文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合法权益。 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

值的不同, 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

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第十 四 部

基 金

资产估值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

估值

(1)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

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

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2)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

换债券,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

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后得到的净价

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

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

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

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 如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

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价,确定公允价格。

(3)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

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

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

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

估值

(1)对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

益品种, 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

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对银行间市场

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 按照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

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 对于含投资者回售

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

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

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

(2)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

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 在发行

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

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

况下,按成本估值。

……

4、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

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

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以下序号依序调整)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本基金

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第4项进行估值时,所

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

理。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

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可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

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

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

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

全价进行估值。

(3)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

收益品种, 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全价或推荐估值

全价进行估值; 对于含投资者回售权的固定收益

品种,行使回售权的,在回售登记日至实际收款日

期间选取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

种的唯一估值全价或推荐估值全价, 同时充分考

虑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变化对公允价值的影响。 回

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

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2、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1)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值;

(2)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

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

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

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价值的情况

下, 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估值日的公允

价值; 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

况下,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

种, 按照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

种当日的估值全价估值。 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

固定收益品种, 按照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全价或推荐估值全

价估值。 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投资者回售权的固定

收益品种,行使回售权的,在回售登记日至实际收

款日期间按照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

应品种的唯一估值全价或推荐估值全价估值,同时

充分考虑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变化对公允价值的影

响。 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

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 对银行

间市场未上市, 且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未提

供估值价格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

5、如有充分理由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

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 按最能反映公允价

值的方法估值。

(以下序号依序调整)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规

定的估值方法第5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

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第十 五 部

基 金

费 用与 税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

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 六 部

基 金

的 收益 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 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

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

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收

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

利润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 八 部

基 金

的 信息 披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称“指定报刊” )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

简称“指定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

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

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

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

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

刊” )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

下简称“规定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

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

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附件二:金鹰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内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全文 指定媒介/网站/报刊 规定媒介/网站/报刊

一、基金托

管 协 议 当

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王铁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彭纯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姚文强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八、基金资

产 净 值 计

算和 会 计

核算

(一) 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与复核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

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

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按以下方法估值:

1、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

(1)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

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

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

净价进行估值;

(2)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

债券,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收盘

价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后得到的净价进行估

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

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

得到的净价;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价,确定

公允价格。

(3)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

持证券和私募债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

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

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

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

(1)对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

品种, 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

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

的固定收益品种, 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

净价估值。 对于含投资者回售权的固定收益

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

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

值。

(2)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

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 在发行利率

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 未上市期

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

成本估值。

……

4、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

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 按最

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以下序号依序调整)

(二)净值差错处理

(1)如采用本协议第八章“基金资产净

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中估值方

法的第1-3、5进行处理时, 若基金管理人净

值计算出错,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

发现,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

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

托管费率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

法的第4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

取申购费用,且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包括A类基金份额、D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包括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按以下方法估值:

1、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

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

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

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

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估值日

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

的估值全价进行估值。

(3)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

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

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全价或推荐

估值全价进行估值;对于含投资者回售权的固定

收益品种,行使回售权的,在回售登记日至实际

收款日期间选取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

的相应品种的唯一估值全价或推荐估值全价,同

时充分考虑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变化对公允价值

的影响。 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

回售权的, 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

值。

(4)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

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2、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1)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2)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

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

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估值日的公允价

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价值

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估值日

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

少的情况下,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

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

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

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全价或推荐估

值全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投资者回售权的

固定收益品种,行使回售权的,在回售登记日至

实际收款日期间按照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的唯一估值全价或推荐估值全

价估值,同时充分考虑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变化对

公允价值的影响。 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

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

进行估值。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

基准服务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

5、 如有充分理由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

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

价值的方法估值。

(以下序号依序调整)

(二)净值差错处理

(1)如采用本协议第八章“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中估值方法的

第1-4、6项进行处理时, 若基金管理人净值计

算出错,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发现,且

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

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比例各自承

担相应的责任;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

第5项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处理。

九、基金收

益分配

(一) 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

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

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

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4、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

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

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十一、基金

费用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

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

计提,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