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4-08-07 10:11:40

为促进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沪深300ETF鹏华”)、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证500ETF鹏华”)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08月07日起,本公司新增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沪深300ETF鹏华(代码:159673)、中证500ETF鹏华(代码:159982)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