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顶峰TOPI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分红公告
2024-08-08 10:00:09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顶峰TOPI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南方顶峰TOPIX ETF(QDII)
基金主代码 51380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6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顶峰TOPI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7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
元) 1.425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
币元) 180,246,111.9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3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第1次分红
注:①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②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8月12日
除息日 2024年8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8月16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
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分红款,本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将基金利润分配的款项及代理发放利润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24年8月15日将已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