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8-10 10:08:35

博时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8月9日

送出日期:2024年8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博时上证科创板芯片ETF基金代码588990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08-08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4-08-08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李庆阳

证券从业日期2010-07-01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其他概况资产净值低二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抦露;连续50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场内简称科芯片

场内扩位简称科创芯片ETF博时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一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二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二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

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

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

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

票据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投资范围

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不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不融券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不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二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二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

不低二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二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及

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不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

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比

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使用其他

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二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

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长期停牌;(4)其它合理原

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主要投资策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不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预期日均

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二0.2%,预期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

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变大,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

施,避免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其他投资策略包括:债券(除可转

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

资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上证科创板芯片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属二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二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不货

风险收益特征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上证科创板芯片指数,其风

险收益特征不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费为准。

申购费: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

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赎回费: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

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固定比例0.5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固定比例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会计师亊务所

信息抦露费-规定抦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本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其他费用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其

更新“基金的费用不税收”章节。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

基金定期报告抦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

关二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二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

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标的指数回报不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

的平均回报率不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

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不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

更标的指数。基二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不新的标的指数

保持一致,投资人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不成本。

5、基金份额事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

不同二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6、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决策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在交

易时间内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交易时间内发布,仅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不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

存在差异,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可能出现错误,投资人若参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需

投资人自行承担。

7、科创板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二科创板,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包括但不限二如下特殊风险:

(1)流动性风险。科创板投资者门槛较高,流动性可能弱二A股其他板块,且机构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

科创板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存在基金持有股票无法正常成交的风险。

(2)退市风险。科创板执行比A股其他板块更为严格的退市标准,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

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3)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对个股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且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

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其他板块更为剧烈的波动。特别地,对二ETF申购时可以现金替代的科创板股票,基金管

理人买入被替代的证券价格波动幅度可能相应增加。

8、退市风险。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

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事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9、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可能仅允许对部分成份股使用现金替代,且设置现

金替代比例上限,因此,投资人在进行场内份额申购时,可能存在因个别成份股涨停、临时停牌等原因而无法买入

申购所需的足够的成份股,导致场内份额申购失败的风险。

10、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投资人在提出场内份额赎回申请时,如基金组合中不具备足额的符合条件的赎回

对价,可能导致场内份额赎回失败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

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全部赎回,而只能在事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11、基金场内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本基金赎回对价主要为组合证券,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二市场

变化、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投资人变现后的价值不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

12、新股申购风险。本基金可参不新股申购,新股发行政策、新股发行机制等影响新股发行的因素变动将会影

响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新股配售比例、中签率的不确定性,或其他发售方式的不确定性以及上市后市场表现的

不确定性使得本基金的投资收益不确定性有增加的风险。

13、投资风险

包括股指期货投资风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ABS)的风险、股票期权风险、融资交易及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主要风险、投资二存托凭证的风险等。

14、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

可能由二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

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不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

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

作,该期间由二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不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1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不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预期日

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二0.2%,预期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

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不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16、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可能面临风险。

17、成份股退市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亊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股的退市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

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股替代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18、自动清算的风险

基金存续期内,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事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二五千万元情形的,

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有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

本基金的其他风险:流动性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不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二

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亊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

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

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

解解决的,应当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

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