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费用、交易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2024-08-12 10:0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及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1、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60%调低至0.40%,托管费年费率由0.20%调低至0.10%。

  2、调整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调整如下:

  原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1.00% 0.40%

100万≤M<500万 0.10% 0.03%

500万≤M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调整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0.50% 0.20%

100万≤M<500万 0.10% 0.03%

500万≤M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3、调整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25%。

  二、《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十

五部

基金

费用

与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0.6%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

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径进行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

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0.2%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 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径进行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

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

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

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

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

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0.4%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 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

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

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 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

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

算公式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 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若遇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

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

现数据不符, 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

解决。

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十一、基

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

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

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

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

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

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0.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

说明。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

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

决。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

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

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

解决。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

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

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

解决。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0.2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

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

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

径进行资金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

人协商解决。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及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调整,自2024年8月12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更新。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降低基金费用、交易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规定相应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降低基金费用、交易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