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9-06 11:22:05

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9月04日

送出日期:2024年09月0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尊悦发起式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005831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0月1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若有)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3个月定开

基金经理 刘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8年07月1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04月22日

其他(若有) 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包括当天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中转入以及转出的未确认份额),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注: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8年5月9日成立,自2019年10月17日起,《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

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定期开放的形式保持适度流动性,力求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10工作日、开放期内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久期策略;3、收益率曲线策略;4、骑乘策略;5、息差策略;6、债券选择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

特定费率(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M 0.6% -

100万≤M 0.3% -

500万≤M 每笔1000元 -

赎回费 N 1.5% -

7天≤N 0.5% -

3个月≤N 0 -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99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 - 指数编制公司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

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1%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测算中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

现行合同费率,不含费率优惠,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

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

下跌,本基金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

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1)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它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的各种合约

的违约所造成的可能损失。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

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利率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也具有利率风险,即资产支

持证券的价格受利率波动发生逆向变动而造成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提前偿付

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操作风险是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

险。

6)法律风险是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件较多,而

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履约风险。

(3)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

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至下一开放期方可

赎回。

(4)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

产组合状况和赎回状况决定全额赎回、延缓支付或延期办理赎回款项。基金经理会对可能

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但当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

回被全部确认时,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存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未赎回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产产生的负面影

响。

2、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

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