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悦丰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悦丰稳健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9-09 11:03:44
易方达悦丰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悦丰稳
健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9月5日
送出日期:2024年9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易方达悦丰稳健债券基金代码021423
下属基金简称易方达悦丰稳健债券A下属基金代码02142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09-03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4-09-03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张雅君
证券从业日期2009-07-01
1、《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
其他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
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
换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
投资范围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
简称“港股通股票”)、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
基金(包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和权益类混合型基金,以及
其他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ETF”),不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中基金和其他投资范围包含基金的基金)、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不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及可交换债券的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港
股通股票的资产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资产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
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权益类混合型基金。权益类混
合型基金指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约定
投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4期季度
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1、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综合考量各类资产的市场容量等
因素,确定资产的配置比例。2、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上主要通过久期配
置、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置和个券选择四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本
基金将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对资金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判断利差空间,适当运用
杠杆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3、本基金将在行业分析、公司基本面
分析及估值水平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股票组合的构建,本基金投资存
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股票投资策略执行。4、本基金可投资于基金管
主要投资策略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和权益类混合型基金,以及通过二级市场交易
方式投资于其他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本基金可根据资产配置策略,通过配置股票型基金、权益类混合
型基金进行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以更好地进行多类资产的配置。本基
金可综合考虑投资性价比、投资便利度等,确定基金的投资比例以及
投资类型,并在标的基金池范围内选择合适的基金进行投资。5、本基
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综
合考虑流动性、基差水平、与债券组合相关度等因素;本基金将按照
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8%+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
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
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
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
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
险。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详
见招募说明书。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收费方式
费用类型备注
/持有期限(N)/费率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
购的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
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
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
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
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
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
M
划)、可以投资基金的其
他社会保险基金、以及
依法登记、认定的慈善
组织;将来出现的可以
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
申购费(前
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
收费)
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
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
养老基金类型
100万元≤M
按笔收
M≥500万元取,100同上
元/笔
M
100万元≤M
按笔收
M≥500万元取,1000同上
元/笔
0天
赎回费
N≥7天0.00%
注: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年费率0.4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年费率0.12%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年费用金额85,5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年费用金额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
其他费用
章节。
注:1.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公允价
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40%年费率计提。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
一日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2%
年费率计提。
2.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费用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而面
临的资产配置风险;(2)本基金投资于其它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特有风险;(3)本基金
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而面临
的香港股票市场及港股通机制带来的风险;(4)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
品以及信用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存托凭证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5)基金合同直接
终止的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
动性较差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
等)、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
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一般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及一般风险详见招
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
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
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180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