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稳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2024-09-11 11:09: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稳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稳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9月12日起对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鹏华稳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本基金新增D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2163),新增的D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2.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设置
本基金新增D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元) 申购费率
M<100万 0.50%
100万≤M<500万 0.25%
500万≤M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适用的申购费率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
本基金新增D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
7天≤Y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D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D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与原有的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5.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7.本基金新增D类基金份额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简称发生变更,更新后的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简称及代码如下:
份额简称 份额代码
鹏华稳利短债债券A 007515
鹏华稳利短债债券C 007956
鹏华稳利短债债券D 022163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鹏华稳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据此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下一工作日(即2024年9月12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应更新《鹏华稳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鹏华稳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
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
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 二
部 分
释义
53、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
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
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基金份
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
总数
53、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三类基金
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
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
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
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
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新增
56、D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申购时
收取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 情
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且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C类
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
别设置代码。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
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
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或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
互相转换。
在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
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 或者停止
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 此项调整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须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公告。
八、基金份额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
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D类基金
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本基金A类基金
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
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
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或申购的基金
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
不得互相转换。
在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 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
额类别、 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
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
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
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
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
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C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申购费。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
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
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申购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小数点后第5位四
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履行适当程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4、 申购费用由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
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五、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
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
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均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
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
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
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
理: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如下: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
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
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
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计
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
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 由登记
机构代收, 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
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
至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
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
内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
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
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
付,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
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若遇
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
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
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
4、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
于收取费用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
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
基金份额之间由于收取费用不同将导致在
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
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七)临时报告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七)临时报告
16、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
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
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一 、
基 金
托 管
协 议
当 事
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三 、
基 金
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业 务
监 督
和 核
查
(二) 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
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
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 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
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
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
四 、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业 务
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
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
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
账户和证券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管理人指
令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
投资运作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
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
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
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
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 、
交 易
及 清
算 交
收 安
排
(三)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 由基金管理人按日
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
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
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 如果实际交易
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 造成基金会计
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 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
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
(三)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 由基金管理人按
日进行核对。 每日对外披露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之前, 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
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
致。 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
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
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
担。
八 、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和 会
计 核
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
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
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
数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
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
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
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
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
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
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该类基金
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
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
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
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
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九 、
基 金
收 益
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
4、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
于收取费用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
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一)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
基金份额之间由于收取费用不同将导致在
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
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十
一 、
基 金
费用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计
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