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9-13 11:51:33
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编制日期:2024-08-14
送出日期:2024-09-13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可转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5771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08-31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孙慧 2018-08-31 2010-06-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对可转换债券的积极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
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
换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国债期货、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可
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
策、行业发展状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
系等因素的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
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和权益类资产
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可转换债券主题的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和普通债券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可转债债券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M<100万元0.80%
100万元≤M<200万元0.5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0.30%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N<7天1.50%
7天≤N<365天0.10%
赎回费
365天≤N<730天0.05%
730天≤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8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7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
费、信息披露费、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0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
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可转债主题的债券型基金存在的风险,本基金为可转债
主题的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
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
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尤其是可转债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2、投资股票
的风险,本基金还参与股票投资,因此,本基金也将面临股票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3、
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4、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
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5、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
券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
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
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6、投资存托凭证
的风险;7、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8、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1)上市公
司经营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3)流动性风险;(4)转板风险;(5)退市风险;(6)
系统性风险;(7)集中度风险;(8)政策风险;(9)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所资金前端控制带
来的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
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