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合并结果的公告

2024-09-23 07:29:5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合并结果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业务并调整场内份额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及相关业

务安排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HS300ETF,扩位证券简称:沪深

300ETF易方达,基金代码:510310)基金份额合并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合并结果

1、合并方式

(1)基金份额合并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2024年9月11日沪深300指

数收盘点位的千分之一基本一致。

(2)合并比例

合并比例=(X÷Y)÷(I÷1000)

其中,X为2024年9月11日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的

本基金资产净值,Y为2024年9月11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I为2024年9

月11日沪深300指数收盘点位。合并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8

位。

2024年9月11日,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资

产净值为193,538,075,088.22元,该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为

121,542,349,236.00份,该日沪深300指数收盘点位为3186.13。根据上述公式,

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合并比例为0.49977589。

2、合并结果

份额合并日(权益登记日当日,即2024年9月20日),本基金合并前,场

内基金份额总额为124,750,307,415.00份,场外基金份额总额为708,041,821.00

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6003元;本基金合并后,场内基金份额总额为

62,347,244,017.00份,场外基金份额总额为353,862,232.00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3.2021元。

本基金场内份额、场外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已分别按照上述合并比例对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了合并,场内份额已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份额合并日进行变更登记,场外份额已由基金管理人进

行变更登记。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合并产生的

小数点后基金份额按照“上进位”的原则进行取整,即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均进

位为1份,合并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进位处理

所需资金由本基金管理人弥补,并于份额合并日计入基金资产。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2024年9月23日起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和指

定交易的券商查询合并后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相关业务安排

2024年9月23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约定购回业务。

基金份额合并后,自2024年9月23日起,本基金场内份额最小申购、赎回

单位调整为90万份。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风险提示

1、基金份额合并后,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

的比例不发生实质性变化。基金份额合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份额合并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合并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因基金份额合并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

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场内基金份额需为基金场内份额最小申购、赎回单

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本次份额合并后,场内份额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为90

万份,投资者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场内份额的,申购将失败;投资者按

照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赎回场内份额的,赎回将失败;若投资者持有场内份额

小于场内份额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可在二级市场卖出。

本基金本次份额合并后,场外份额每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仍为200万元,

场外份额每次赎回的单笔最低份额仍为100万份(如该账户在该场外销售机构托

管的场外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万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该基金全部场外份额),

且申请份额数需为整数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场外销售机构托管的

该只基金场外份额余额不足100万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

托管的该基金剩余场外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

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

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

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