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集富纯债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9-24 15:02:06
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集富纯债C)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9月19日
送出日期:2024年9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广发集富纯债基金代码003039
下属基金简称广发集富纯债C下属基金代码003040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01-13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4-08
基金经理的日期
吴迪
证券从业日期2014-10-30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4-09-19
基金经理的日期
古渥
证券从业日期2016-07-01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其他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
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
投资目标
额持有人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
投资范围券、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
级市场新股申购或股票增发。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1、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2、类属配置策略;3、信用债券投资策
主要投资策略略;4、可转债投资策略;5、息差策略;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
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收
益品种。
注:详见《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1、本基金份额成立当年(2017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本基金C类
申购费(前收费)--份额无申购
费
N
赎回费7日≤N
N≥30日-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4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51,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其他费用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相关服务机构
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
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
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8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
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
(2)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一般是信用资质相对
较差的中小企业,其经营状况稳定性较低、外部融资的可得性较差,信用风险高于大中型企
业;同时由于其财务数据相对不透明,提高了及时跟踪并识别所蕴含的潜在风险的难度。其
违约风险高于现有的其他信用品种,极端情况下会给投资组合带来较大的损失。
(3)投资债券回购的风险:债券回购为提升整体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
一定的风险。债券回购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风险,其中,信
用风险指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净
值损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回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
以及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致使整个组合风险放大的风险;而波动性加大的风险
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对基金组合的波动性(标准
差)进行了放大,即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
基金净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
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3、开放式基金所共有的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合规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
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4、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
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
020-83936999]
(1)《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