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中证大农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9-25 15:12:40

嘉实中证大农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9月23日

送出日期:2024年9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大农业ETF发起联接 基金代码 019279

下属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大农业ETF发起联接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280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0月2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直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或更改的,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中证大农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

资”。

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

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超过投资目标所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进一步扩大。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ETF的买卖。 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大农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嘉实中证大农业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嘉实中证大农业ETF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大农业指数及嘉实中证大农业ETF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

N≥7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

不收取托管费。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3、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嘉实中证大农业ETF发起联接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5%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目标ETF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

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业绩表现将会随着标的指数的波动而波动;同时本基金在多数情况

下将维持较高的股票仓位,在股票市场下跌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基金净值与标的指数同步下跌的风险。

2、联接基金的特殊风险

(1)可能具有与目标ETF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净值增长率的风险

(2)目标ETF面临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3)由目标ETF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指数基金的风险。

3、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相关风险

4、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的风险

5、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险

6、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7、发起式基金的风险及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

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者及发起资金提供方均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3年后,发起资金

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

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基金管理过程中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

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sfund.cn;客服电话:400-600-8800。

1、《嘉实中证大农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大农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嘉实中证大农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