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E类基金份额增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4-09-27 11:42:19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增加农业银
行为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的销售机构。农业银行仅代销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
有中短债的A类份额和E类份额,不代销C类份额。自2024
年9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农业银行办理浙商汇金双
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A(基金代码014490)和浙商汇
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E(基金代码016853)的申
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适用基金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A类基金代码:014490E类基金代码:016853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2定投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
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
于1元,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在今后的业
务开展过程中,农业银行对最低定投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
适用农业银行的最新规定。
1.3定投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具体折扣费率、计费方式以农业银行公
告为准。
1.4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日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定
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上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相同。
1.5交易确认
上述基金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
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
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
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
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
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
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
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
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
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2重要提示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2.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2.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4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
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
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
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