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E类基金份额增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4-09-27 11:42:19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增加农业银

行为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的销售机构。农业银行仅代销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

有中短债的A类份额和E类份额,不代销C类份额。自2024

年9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农业银行办理浙商汇金双

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A(基金代码014490)和浙商汇

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E(基金代码016853)的申

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适用基金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A类基金代码:014490E类基金代码:016853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2定投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

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

于1元,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在今后的业

务开展过程中,农业银行对最低定投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

适用农业银行的最新规定。

1.3定投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具体折扣费率、计费方式以农业银行公

告为准。

1.4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日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定

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上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相同。

1.5交易确认

上述基金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

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

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

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

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

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

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

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

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

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2重要提示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2.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2.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4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

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

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

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