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4-10-16 07:21:18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安享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69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1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0月1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的第5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银安享债券A 中银安享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690 019996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

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净值(单位:元) 1.0469 1.047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可供分配利润 (单

位:元)

12263473.79 5435.8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下属分级基金

应分配金额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50 0.050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本次基金收益

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2G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0月18日

除息日 2024年10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0月2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10月1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4年10月21日直接划入其

基金账户。 2024年10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法规,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10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4年10月17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