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4-10-17 07:41:26
华宝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一、 重要提示
华宝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84 号文准予注册,自
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华宝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自 2024 年
9 月 24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发
布的《关于华宝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
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
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宝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宝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52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1 月 8 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
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
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
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
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
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
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30%;同业存单投资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的规定执行。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综
合考虑宏观经济、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
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因素,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
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股票选择策略,将“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
策略和“自下而上”的股票精选策略相结合,根据对宏观经济
和市场风险特征变化的判断,进行投资组合的动态优化,实现
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1)行业配置
各个行业由于所处的商业周期不同,面临的上下游市场环境也
各不相同,因此不同行业表现也并非完全同步。本基金将综合
考虑经济周期、国家政策、社会经济结构、行业特性以及市场
短期事件等方面因素,在不同行业之间进行资产配置。
(2)个股选择
本基金将主要以“自下而上”的精选策略,精选个股,构建投
资组合。本基金进行个股投资时,主要通过深入分析企业的基
本面和发展前景,并以定量的指标为参考,精选优质公司。优
质公司需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良好的
发展前景、产品具有竞争优势、公司治理健全规范、公司具有
较强的营销能力、公司具有垄断优势或稀缺性资源、有正面事
件驱动。
本基金的定量分析方法主要包括分析相关的财务指标和市场指
标,选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具体分析的
指标为:
1)成长指标:预测未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复合增
长率等;
2)盈利指标: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3)价值指标:PE、PB、PEG、PS 等。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
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
证。
3、债券投资策略
首先,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
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资组
合的久期。
其次,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与调整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需
综合评价个券收益率、波动性、到期期限、票息、赋税条件、
流动性、信用等级以及债券持有人结构等决定债券价值的影响
因素。同时,本基金将运用系统化的定量分析技术和严格的投
资管理制度等方法管理风险,通过久期、平均信用等级、个券
集中度等指标,将组合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此基础
上,通过各种积极投资策略的实施,追求组合较高的回报。主
要运用的策略有:
(1)利率预期策略
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深入研究,预期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趋
势,结合基金未来现金流的分析,确定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如果预测未来利率将上升,则可以通过缩短组合平均剩余
期限的办法规避利率风险,相反,如果预测未来利率下降,则
延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赚取利率下降带来的超额回报。
(2)估值策略
通过比较债券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价格而做出投资决策。当内在
价值高于市场价格时,买入债券;当内在价值低于市场价格
时,卖出债券。
(3)利差策略
基于不同债券市场板块间利差而在组合中分配资产的方法。收
益率利差包括信用利差、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证券之间
的利差等表现形式。信用利差存在于不同债券市场,如国债和
企业债利差、国债与金融债利差、金融债和企业债利差等;可
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证券之间的利差形成的原因是基于利
率预期的变动。
(4)互换策略
为加强对投资组合的管理,在卖出组合中部分债券的同时买入
相似债券。该策略可以用来达到提高当期收益率或到期收益
率、提高组合质量、减少税收等目的。
(5)信用分析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
景、发展状况、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
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
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
(6)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是指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
行的次级债券等企业机构发行的非国家信用的债券。信用债收
益来自于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基
准收益率受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影响;信用利差主要受该信用
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用利差曲线以及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
变化的影响。根据信用利差的两个来源,本基金将在公司内部
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参与信用债的
投资。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券其发行人委托的国内评级机构出
具的主体信用评级为 AA 以上(含 AA),其中,投资于发行人委
托的国内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为 AA 的信用债券占基
金信用债券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投资于发行人委托的国内
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为 AA+的信用债券占基金信用债
券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50%;投资于发行人委托的国内评级机构
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 的信用债券占基金信用债券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 50%。上述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若无债项评级或
债项评级为短期信用评级的,依照其主体评级。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
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可转换债券的选
择结合其债性和股性特征,在对公司基本面和转债条款深入研
究的基础上进行估值分析,投资于公司基本面优良、具有较高
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依据法律法规并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
场运行趋势的研究,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
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
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
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控制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选择经
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
收益。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国债
期货交易。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
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
进行跟踪监控,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
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8、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产品,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制定与
本基金相适应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7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1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
金。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84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自 2022 年 8 月 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期间向社
会公开募集。本基金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正式成立运作,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
总额为 205,955,905.93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2,179
户。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入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
作日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自 2024 年 9 月 24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四、 财务会计报告
华宝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23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14,840,976.43
结算备付金 381,057.47
存出保证金 11,844.76
资产合计 15,233,878.66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8,578.78
应交托管费 1,559.79
应付销售服务费 531.96
应交税费 10.03
应付赎回款 1,065.67
其他负债 69,581.60
负债合计 81,327.8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6,256,585.56
未分配利润 -1,104,034.73
净资产合计 15,152,550.83
负债和净资产合计 15,233,878.66
五、 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管理
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
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六、 清算情况
自 2024 年 9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
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14,840,976.43 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
人民币 14,840,797.50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178.93 元,由于银行尚未结
息,应计银行存款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
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381,057.47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381,006.02 元,应计结算
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 51.45 元,由于银行尚未结息,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
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1,844.76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5,717.52 元,存放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6,125.62 元,应计存出保
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1.62 元,由于银行尚未结息,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
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8,578.78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559.79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531.96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 10.03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065.67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2024 年 9 月 25 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69,581.60 元。其中应付上清所账户维
护费为人民币 4,500.00 元,应付上清所查询服务费为人民币 300.00 元,均已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支付;应付律师费为人民币 10,000.00 元,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5,000.00 元,应付证券时报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 49,781.60 元,均已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4年9月24日
至2024年9月26日
止清算期间
一、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485.02
收益小计 485.02
二、费用
小计 0.00
三、清算期间净损益 485.02
注1:利息收入系自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6日止清算期间计提的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4年9月23日基金净资产 15,152,550.83
加:清算期间净损益 485.02
减:清算期间支付赎回款、赎回费 18.54
二、2024年9月26日基金净资产 15,153,017.31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本次清算结束日 2024 年 9 月 26 日,本基金剩余财
产为人民币 15,153,017.31 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
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
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清算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24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
付金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加快清盘速度,尚未结息的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
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垫款产生的利息归属基金
管理人所有。
七、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宝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华宝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以上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备投资者查阅。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宝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