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10-19 07:04:2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
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
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决定自2024年10月21日起对银华上证
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低基金管
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据此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银华上证科创板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做相应修
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现将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15%,该费率调整自2024年
10月21日(含该日)起生效。2024年10月21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照2024
年10月20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
二、调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该费率调整自2024年
10月21日(含该日)起生效。2024年10月21日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照2024
年10月20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
三、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关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自2024年10月21日起生效。
(一)《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
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的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二)《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
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的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修改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三)《托管协议》“第十一部分 基金费用”之“(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
费”的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四)《托管协议》“第十一部分 基金费用”之“(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
费”的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四、重要提示
(一)此次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投资者若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