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定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4-10-30 07:18:3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

自2024年10月30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

务商:

1、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1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