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6-06-04 11:48:42 易天富
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2026年6月1日
报告送出日:2026年6月4日
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一、 重要提示
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1号)批准募集,《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23年5月
16 日生效并正式运作。基金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二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
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5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6 年5月16日。截至2026年5月1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
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款。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且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5月18日,自2026年5月1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
本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
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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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768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12个月(12个月
按365天计算)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5月16日
清算起始日 2026年5月19日
最后运作日(2026年5月
18日)基金份额总额
15,471,749.55份
投资目标
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6、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7、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8、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CNY)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
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
基金管理人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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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
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
期混合发起C
混合发起A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7689
最后运作日(2026年5月
18 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11,796,459.42 份
017692
3,675,290.13 份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1号)注册,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基金合同》负责
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3年5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37,154,100.16 份,其中认购利息折合8,098.28份。
自2023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8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二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
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5月19日发布的《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日为2023年5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5月16日。
截至2026年5月16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款。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
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5月18日,自2026年5月1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6年5月1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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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本期末
2026年5月18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货币资金 20,560,247.61
结算备付金 722,375.49
存出保证金 2,918.55
资产总计 21,285,541.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赎回款 3,929,006.33
应付管理人报酬 8,888.12
应付托管费 2,222.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601.99
应交税费 343.49
其他负债 15,018.71
应付证券清算款 0.10
负债合计 3,957,080.7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5,471,749.55
未分配利润 1,856,711.31
净资产合计 17,328,460.8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1,285,541.65
注:报告截止日2026年5月1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总份额15,471,749.55份,
其中A类基金份额11,796,459.42份,A类基金份额净值1.1232元;C类基金份额
3,675,290.13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1097元。
五、清算事项说明
自2026年5月19日(清算起始日)至2026年5月25日(清算结束日)止为清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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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
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
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
的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5.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和清算结束日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0,560,247.61元(含应
计利息2,507.36元)和人民币16,271,002.77元(含应计利息3,636.41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722,375.49元(含应计利息382.06元):
其中人民币698,013.75元(含应计利息342.04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本金和应计利息;
其中人民币24,361.74元(含应计利息40.02元),为存放于华泰期货有限公司的清
算备付金本金和应计利息, 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全额划至托管户;
清算结束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570,487.87元(含应计利息380.82元)为存放
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本金和应计利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每月初第6个工作日对结算备付金进行调整,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预计于本季度结息时收回;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和清算结束日存出保证金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918.55元(含应
计利息1.84元)和人民币2,896.70元(含应计利息2.05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出保证金本金和应计利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2
个工作日对存出保证金进行调整,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出保证金应
计利息预计于本季度结息时收回。
5.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余额为人民币3,929,006.33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
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余额为人民币8,888.12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
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余额为人民币2,222.05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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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余额为人民币1,601.99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
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余额为人民币343.49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5,018.71元,包括应付交易费、预提银行手
续费、预提审计费、预提账户维护费。其中:
1)应付交易费为人民币4,661.76元,为应付佣金和银行间交易费用,该款项已于清算
期间支付;
2)预提银行手续费为人民币375.75元,该款项将于次月第5个工作日自动支付;
3)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3,781.20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4)预提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6,200.00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证券清算款余额为人民币0.10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
付。
5.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清算损益表(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26 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
项目
(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入
利息收入
1,165.86
1,167.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
其他业务收入 - -
二、清算支出
16,392.38
税金及附加 -
其他费用
16,392.38
三、清算收益 -15,226.5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清算净收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5,226.52
注:其他费用为律师费10,000.00元、清算审计费6,218.80元、银行手续费173.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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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截至本次清算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6年5月18日基金净资产
加:清算报告期间净收益
17,328,460.86 -15,226.52
减:净赎回金额(含费用)
469,242.75
二、清算结束日2026年5月25日基金净资产
16,843,991.59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本基金清算结束日(2026年5月25日),本基金剩余财
产为16,843,991.59 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
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
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本次清算结束日次日(2026年5月26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2026年6月3
日)的归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最终支付清算款金额以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清算款项将于2026
年6月4日由基金托管户划出。
为加快清盘速度,清盘过程中的冻结资产(包括未到账的结算备付金本金及应计利
息、存出保证金本金及应计利息、银行存款应计利息等款项)由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先行
垫付,各项利息及费用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
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6 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6.1、备查文件目录
1、《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存放地点
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泰紫金恒荣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6 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