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违约案:若不表态将提起仲裁

2009-04-13 15:26:59 易天富基金网

  本文导读:

  张远忠详解南方基金违约案:若不表态将提起仲裁
  南稳2号基金亏光百亿红利 律师替56万基民问责
  焦点一:违反基金合同规定
  焦点二:“不分红是为了创造更大价值”导致更大亏损
  律师叫板基金业违约沉疴
  证监会新规指引基金分红 须在15日内发放
  基民维权南方稳健2号 双方协商空间大
  谁是分红最抠门的基金公司
  铁公“基”南方稳健2号一毛不拔质疑声浪渐高
  林羿:美国基金分红与否由基金持有人决定

  本文阅读:

  张远忠详解南方基金违约案:若不表态将提起仲裁

  南方稳健2号基金涉嫌违规不分红,致使97亿分红资金被亏损91亿,违反“基金合同”条约,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同时被基民推上仲裁庭。网易财经第一时间跟踪此事进展,13日早10点受理此案的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及其当事人作客网易财经。对此案进行分析。

  张远忠律师认为诉讼不是根本的目的,我更希望南方基金公司和工商银行主动把这个问题解决掉,使这个问题能开一个先河,带一个头,既然它是基金公司中的龙头企业,如果能在这方面做一些表率,基民很拥护,我也很拥护,我们也不希望进入诉讼方。律师函就不发了。法律意见书发了之后,如果南方基金公司有关当事人不做表态的话,我们也许会公开征集基民提起仲裁,因为它约定的是仲裁,不是诉讼。

  当记者问道南稳2号去年的管理费额度时候,张远忠律师计算的是08年的管理费大概是在1.7亿多,07年是在2.4亿多。南方基金公司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它的资金来源除了管理费之外还有公司本身的财产,有股东投资,管理费是一部分,可能它还有别的投资收入。这些费用是可以作为赔偿财产基础的。

#p#副标题#e#  南稳2号基金亏光百亿红利 律师替56万基民问责

  据《财经网》10日报道,4月10日,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向南方稳健成长2号的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以及基金持有人同时发出《关于追究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分配2007年利润违约责任的公开法律意见书》,希望追讨截至2007年末合计97.35亿元、折合每份额近7毛钱的可供分配份额收益。

  南方稳健2号基金自成立以来,从未向南方稳健2号基金持有人分红,勇当基金“铁公鸡”,特别是在2007年存在巨额利润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不分红,导致截至2007年末,该基金共实现可供分配收益高达97.35亿元,折合可供分配份额收益为0.6959元/份。违反合同关于全年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90%的分红的约定。随着市场下跌,目前该基金的收益已经大幅缩水。2008年度亏损91亿元,当时的净值曾跌至0.68元附近,2008年的分红已成泡影。由于违约不分红,南方基金管理公司(下称南方基金)和中国工商银行或将同时被基民推上仲裁庭。

#p#副标题#e#  焦点一:违反基金合同规定

  在南方稳健2号的《基金合同》上对于分红条件有明确规定,原文如下: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其中明显违背第一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规定,这是纠纷的焦点。

#p#副标题#e#  焦点二:“不分红是为了创造更大价值”导致更大亏损

  截至2007年末,该基金共实现可供分配收益高达97.35亿元,折合可供分配份额收益为0.6959元/份。随着市场下跌,目前该基金的收益已经大幅缩水。2008年度亏损91亿元,当时的净值曾跌至0.68元附近,2008年的分红已成泡影。

  截至目前,基金未分配的收益大幅缩水,基金已经低于面值,不再符合分红条件。基金公司的辩解——“不分红是为了给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不攻自破。 使基民遭受损失。

  根据Wind资讯统计,包括南方稳健2号在内,16只开放式基金在2006年、2007年连续盈利,但自2007年至2009年3月底从未进行过分红,至2007年底截留了高达810亿元的可分配利润,充当了不折不扣的“铁公鸡”。2008年年报显示,上述16只基金全部亏损,亏损总额达935.9亿元,无法满足分红条件。同时,更有九只基金净值跌破1元,投资者已面临亏本赎回的危险。56万基民诉求南方稳健2号基金份额的基民均有权要求南方基金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07年年报披露的信息,南方基金应向基民分配的利润总额为97.35亿元,按照《基金合同》中“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的约定最低标准计算,基民应获得每份额0.6263元的红利。

#p#副标题#e#  律师叫板基金业违约沉疴

  “基金合同明明有约定,收益分红,白纸黑纸,为什么竟有十六只基金公然违约!”业内人士直呼。南方基金稳健成长贰号成为第一只被受到质疑的基金。

  今天,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博士向该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分别发出公开法律意见书,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违约责任,对适格基民作出赔偿。

  南方稳健贰号分红违约

  成立于2006年7月25日的南方稳健成长贰号,是我国基金规模位列前三甲的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众多基金中的一个,其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

  法律意见书指出,据南方基金公司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年报显示,南方稳健贰号自成立以来,从未向基金持有人分过红,勇当基金“铁公鸡”。特别是在2007年末,该基金共实现可分配收益高达97.35亿元,折合每份可分收益0.6959元之时,仍然丝毫未分。

  “这么做明显与《基金合同》不符。该《基金合同》第15条第3款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张远忠说:“《基金合同》第6条第2款又进一步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对基金业一直关注的张远忠律师说,基金业违约不分红,长期以来备受基民指责,据调查,现在有十六只基金都存在类似违约问题。

  违约致基民三重损失

  张远忠分析说,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一方违约了,就要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况且在该只基金违约过程中,还给基民造成多重损失。第一层,基民落袋为安的愿望落空,基民没有得应有分红;第二层,在现今按规模提取管理费的模式下,由于没有分红,基金公司多提了管理费,使基金财产遭受损失;第三层,因未分红致使基金规模不适当的增大,在股市单边下跌基金收益大幅缩水的情况下,基金财产损失更多,分摊到每一个基金身上损失也就越多。“比如,基金规模100亿,收益为负的40%,基金财产损失了40亿;可是如果分红用去了20亿,收益不变,损失只有32亿。”他形象地说。

  适格基民维权有路径

  法律意见书指出,凡是截至到2007年12月31日仍然持有南方稳健贰号基金份额的基民,都具备维权的条件。

  根据该基金2007年年报披露的信息,南方基金公司向基民分配的利润总额为97.35亿元,基金份额共计13988340872.82份,依《基金合同》关于按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90%的约定,基民持有的基金分红每份最低为0.6263元。

  由于中国工商银行是该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第6条规定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的行为,应呈报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等相关规定,以及《托管协议》第3条:“如果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基金财产或基金投资者造成损失,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利并且有义务代表基金对违约方进行追偿。”

  张远忠说,在现有公开的法律文件中,没有看见作为托管人的工商银行对基金管理人未及时分配2007年利润的违约行为采取了任何法律措施。工商银行的消极不作为也构成违约。工商银行应与南方基金向基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照约定,基民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相应的权利。

#p#副标题#e#  证监会新规指引基金分红 须在15日内发放

  第一财经日报4月2日讯 300多只基金年报公布已毕,证监会终于出手。《第一财经日报》获悉,《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审核指引》(下称《指引》)昨日下发各基金公司。《指引》对基金分红条件作出更细致、准确的规定,并明确基金分红须在财务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

  基金公司相关专业人士解读认为,《指引》有四大重要突破点:

  定义基金收益分配比例,即应以基金期末可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而期末可分配利润指基金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限定分红时间。《指引》要求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说明书须约定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确定分红条件为“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此前,基金合同一般将分红条件笼统规定为“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之类的条款。这位人士表示,按《指引》,以后基金只要满足会计期末净值减去分红金额不低于1元的条件,即使分红日净值低于1元也需分红。

  规定基金合同不能约定“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等易生歧义的条款。这位人士分析,引入“收益分配基准日”概念后,上述条款中关于“投资当期”的表述显得不够规范,这类条款使很多未对2007年收益进行分配的基金在去年中得以脱身。

  一位基金公司高管曾表示,分红是去年基金行业最让监管部门头疼的问题。去年一季度起,证监会基金部即着手了解各基金公司对2007年收益的分配。很多基金公司认为分红会减少基金规模从而导致管理费收入下降,便利用当时基金合同标准版本中分红条款的种种未尽之处,寻找理由不予分红。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约束,难以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去年下半年市场急跌,基金公司因未能分红而使持有人损失扩大,一度为媒体广泛关注。

  一位基金公司人士此前透露,证监会要求基金公司在去年年报中加入对基金“当期分红”的说明,本意是要求基金公司对2007年应分而未分的收益向投资者作出解释,但由于使用了“当期”一词又被基金公司钻了空子。从年报情况看,几乎所有基金公司都仅说明去年分红而回避2007年的情况。

  对于《指引》,有基金公司认为对新基金将更有约束力,对老基金则“不知怎么执行”。

  有业内人士反映,如何使《指引》对老基金适用是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关乎广大基民利益的最实际的问题。

  多位学者及基金业内人士认为,应尽快制订新的标准化基金合同,方便新基金进行新老合同的替换;对老基金而言,只要新的标准化基金合同遵循保护持有人利益的最高标准,就不必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而只需替换旧合同、及时更新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并公告即可。

  此次以《指引》形式对基金分红作出规范,引起一些市场观察人士的注意。2月初本报曾报道,证监会当时将召集部分基金公司对基金分红新规定听取意见,并据此修改、完善及出台分红新政策。多位市场人士认为,《指引》方式似嫌不够,希望尽快出台更多相关政策。


#p#副标题#e#  基民维权南方稳健2号 双方协商空间大

  
4月12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北京律师张远忠代表基民维权,准备“起诉”南方稳健贰号基金“有红不分”造成损失的事件。(详情见《百亿分红被亏光 南方稳健2号被基民告上法院》)

  为了更好的理解张律师的举动,我们连线熟悉合同法的法律界人士进行解读。该人士表示,解决此类纠纷的途径要视合同约定而定,一般流程是出具法律意见、发律师函、申请仲裁、向法院提出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某些合同,仲裁结果已经具有终审效力,法院不会再受理起诉。目前事件刚刚进展到第一阶段,尚需较长的时间观察,双方还有很大协商空间。

  由于事件传出在周末,我们连线南方基金市场部多位人士,对方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不知是否属于巧合。记者以该基金前持有人身份拨打南方基金客服电话,质疑为什么属于复制基金母体的南方稳健一号在2008年初有分红安排,而贰号却没有分红,并导致亏损扩大……客服人员解释,因为南稳一号在契约中有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每年至少分红一次,而在南稳贰号的基金契约中仅有“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字样,并没有对至少分红和分红时间做相关约定。在记者的追问下,客服人员仅对投资判断的失误表示歉意,并强调如果基金经理能够预测到后市暴跌必然会采取对策去维护持有人利益。

  基民涉及到法律层面维权,这并非首例,在去年7月同样是张忠远律师以上投摩根老鼠仓造成的损失为由,起诉了该基金的托管行建设银行,但结果不了了之。对于此类维权事件的“靠谱”程度,德胜基金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认为,由于缺少过硬的法律依据,这类追溯既成事实的做法不太可能取得明确的维权成果,但这种做法可以引起业界对基金管理、基民权益的关注,也值得肯定。同时,基金分红不到位不清晰的问题也涉及了行业里太多的基金,为解决这些问题今年4月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审核指引》,相信在“新规”落实后,基金分红会得到更加有效严谨的监管。

#p#副标题#e#  谁是分红最抠门的基金公司

  21世纪经济报道13日讯 有没有这样一家基金公司:自从成立之后,旗下基金从来都没有分红过?

  这个答案很可能让一部分投资者很失望。WIND资讯的统计显示,除去新近成立的民生加银,在累计分红次数这一栏中,60家基金公司中有3家基金公司为空白。

  这3家公司分别是成立于2006年的诺德基金,成立于2007年的浦银安盛,和成立于2008年的农银汇理。

  如果把时间拉回到2008年,当年中一毛不拔的基金公司数量则会增加到7个。而从成立以来,旗下基金仅分红1次或2次的基金公司的名单上也有5家。这些占基金公司总数量六分之一的公司,组成了一个不小的“抠门”队伍。

  1998年至今的11年间,中国基金公司从最初的老十家扩充至现在的61家,资产管理规模也曾一度冲高至4万亿元。这11年间,沉淀在投资者手中的,是498只基金5022.45亿元的累计分红。

  分红的能力上,大中型基金公司依然领先。WIND资讯的统计显示,2008年末资产管理规模位居第七位的易方达,以236.13亿元的累计分红总额成为目前分红最多的公司,是天弘基金8207.21万元分红总额的287倍。成立于2004年的天弘基金,仅比易方达晚成立三年。其累计分红总额仅比2006年11月成立的金元比联多,位居倒数第二位。

  14家累计分红总额超过100亿元的公司中,老十家占据多席,但稍后成立的海富通、华富基金和建信基金等分红能力丝毫不差,累计分红总额均超过120亿元。

  三家公司一毛不拔

  3月18日,又有两家基金公司宣布分红计划。友邦华泰红利ETF每十份份额将派发0.24元红利,泰达荷银集利债券(A、C)每十份派发红利0.18元。

  尽管有不少基民不断在各类网站基金吧中“强烈呼吁诺德基金分红”,但是从2007年4月第一只基金成立以来,每年三四月份基金集中分红的时刻,诺德基金的持有人就已经与此类分红无缘。

  成立于2006年8月的诺德基金,目前旗下共有价值优势、灵活配置和增强收益三只基金,去年年末资产管理规模为33.68亿元,位居倒数第六位。

  如果说2008年10月份和今年1月份成立的两只基金,由于市场不好基金难以盈利而无法分红,那么2007年4月16日,在公司成立8个月后,按比例配售法募集到80亿元规模的诺德第一只基金价值优势,两年间没有分红则让人无法看懂。

  截至2008年6月6日之前,除成立初期的个别交易日之外,诺德价值优势的净值基本上都在1元面值以上。有券商基金分析师表示,在诺德价值的招募说明书和合同中,对分红条款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给了基金公司很大的自由”。

  记者注意到,在上述产品法律文件中,只是规定了“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的条款,何时分红、如何分红、每年分红几次等均未涉及。

  一毛不拔的公司不仅是诺德一家。

  成立于2007年的浦银安盛和2008年的农银汇理,成立至今同样从未分红。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与诺德不同的是,浦银安盛和农银汇理的产品均在2008年和2009年年初成立,赶上了市场不好的时候,“即使想分红,可能也无红可分。”

  浦银安盛旗下第一只基金价值成长成立于去年4月份,农银行业成长成立于2008年8月份。截至3月17日,晨星中国的统计显示,前者成立以来净值下跌了33.20%,后者净值上涨了15.25%。

  上述分析师表示,除了业绩的原因之外,两家银行系基金公司或多或少都面临着份额赎回的压力,尤其是农银成长。“分红后可能部分投资者会选择赎回,这对基金的操作会有更大压力。”

  大公司也不慷慨

  从规模上来看,3家从未分红的基金公司均为资产管理和份额管理较小型的基金公司。但这并不意味着大中型的基金公司都很慷慨。

  2008年市场的大幅下跌成为众多基金不分红的理由,但是WIND资讯的统计显示,年内498只基金的分红总额依然高达580.80亿元,其中以债券基金为主。

  这580亿的分红是53家基金公司创造的。与中邮、宝盈、中欧、华商、新世纪和光大保德信等无关。WIND资讯的数据显示,这几家基金公司的开放式基金,在2008年一毛不拔。

  银行系基金中,资产规模最大的是工银瑞信。这家银行系第一家基金公司自2005年成立之后,规模便突飞猛涨,成立一年之后即跻身前十大基金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其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达到752亿元,位居业内第6位,在银行系基金中也排名第一。

  不过,近四年来,工银瑞信的分红规模并没有与其资产管理规模相匹配。WIND资讯的统计显示,成立至今工银瑞信的累计分红总额为37.28亿元。这远低于同年成立且资产管理规模较小的建信基金。建信基金的累计分红总额为130.83亿元。这也远低于规模居后的大成基金、广发基金和银华基金等。

  2008年,旗下拥有12只开放式基金(两只债券基金分别有A、B两只)的工银瑞信,总的分红规模为6.14亿元, 在前十大基金公司中位居第六。

#p#副标题#e#  铁公“基”南方稳健2号一毛不拔质疑声浪渐高

  宁波晚报10日讯 继上月末信达澳银旗下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信达澳银精华基金首次分红以来,日前,嘉实超短债基金向持有人派发每10份份额0.06元的现金红利;富国基金公司本周也公布了旗下富国天丰基金的分红信息……

  而这,让持有了一只基金已长达数年却始终未尝过分红甜头的部分老基民愤愤不平。

  16只开放式基金两年多从未分红

  家在鄞州区的闻女士2006年7月以1元面值认购了5万份的南方稳健2号基金,随着大盘飙升,这只基金表现一直不错,净值一度超过2元,令闻女士欣慰,然而,也是这只基金令其沮丧——成立至今,闻女士从未从中得到过一分钱的红利。

  “基金的收益分配不是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吗?”对此有基民提出质疑。

  事实上,2004年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年均一次以上的收益分配,且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而此项规定是就封闭式基金而言的,开放式基金则一般是通过合同约定。

  “开放式基金分红一般具备‘基金当年收益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收益分配后单位净值不能低于1元面值’、‘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时,不能进行分配’三个条件。”市中行注册金融理财师虞华简单归纳。

  事实上资料显示,自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南方稳健2号基金年度收益始终盈利,可该基金仍未见分红。

  记者随后查询当前400余只开放式基金发现,个别在2006年、2007年发行的基金无疑经历了大牛市,却仍“一毛不拔”,而这,难免让基金持有人忿忿不平。

  而到上周五,成立于2006年6月的华宝收益基金的相关信息同样显示:累计分红为0。按照基金分红条件,该基金当前已完全可以将面值以上部分收益进行红利分配(上周五的累计净值为2.2393元)。华安、华夏、东方等几只基金也是类似情况。

  据Wind资讯统计,过去两年多里,从未进行过分红的开放式基金有16只,涉及13家基金公司。它们在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盈利,合计截留了高达810亿元的可分配收益。

  不愿分红基于何种心态

  如按照南方稳健成长2号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既然基金曾多次满足分配条件,为何仍要规避契约中的分红条款呢?

  此前,有基金经理解释,基金的分红不同于股票分红,分红意味着基金不得不兑现一部分的股票搜狗,假如基金公司看好后市,却不得不为了分红被动抛售“筹码”,降低仓位,必定不利于操作,对基金净值的贡献也不利。

  而市交行理财经理张一峰认为,对后市的判断未必是基金公司分红的主要依据。有些基金选择不分红,是出于打造品牌的考虑,如“最牛基金”华夏大盘精选成立4年多,每10份仅派发过红利0.28元;有些基金频频分红是因为按照契约规定,该基金在某一区间内实现盈利就要分掉。如果基金选择高额分红,很可能是出于扩大规模的考虑——分红之后,投资者可以更低的净值申购。

  “从管理费收入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搜狗,基金公司是不希望资产流出的,如果不分红,或者将分红进行再投资,基金公司的管理费收入可以增加,又省掉了减仓变现的压力,所以,基金公司难免最大限度地利用契约中的漏洞不分红或者少分红,采取份额拆分等手段以规避分红。”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基金分析师胡立峰坦言。

  质疑声浪越来越高

  据记者了解,前述16家连续两年符合分红条件却不分红的基金中,目前已经有9家的净值跌破了1元面值,其余也或多或少出现损失。而这,也使得质疑的声浪越来越高。

  对此,一些基金经理以“其实要享受开放式基金的红利,投资者完全可以通过部分赎回来实现”的托词来回应投资者的疑问。但据记者了解,对个人投资者来说,赎回将产生0.5%的赎回费,而对机构投资者来说,更需面临高达25%的所得税。相比之下,分红则无需任何费用。

  不少投资者开始在网络相关论坛上呼吁,希望由证监会牵头,建立更平等、详尽、相互制约的基金合同,将包括分红在内的条款设计得更加明确、清晰,排除不必要的漏洞。

#p#副标题#e#  林羿:美国基金分红与否由基金持有人决定

  近日,全球十大专业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美国普信集团副总裁林羿接受《财经》记者专访,针对近期备受市场关注的基金分红、投资理念等热点问题,畅谈了中美两个市场基金业的差异。

  近日中国证监会正在征询意见,酝酿对基金分红出台若干新的规定,要在今后推出的基金产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每年最少分红的次数。

  林羿阐述了美国公募基金业对分红的惯常做法,他表示,美国有法律规定,基金投资获得收益后要进行分配的红利,是不是再投资,完全由投资者(即基金持有人)决定,不能由基金管理公司决定。

  林羿说,美国一般是一只基金就是一个股份公司,成立基金募集资金就像是招股一样,一般是预先在招股说明书中说明,这个基金是不是把分红分到个人手里,是不是不分红而一律进行再投资,投资者看清楚条款然后决定是否购买。

  在每年分红的时候,基金公司要通过通信工具通知每个投资者,根据投资者个人的选择来决定是否进行分红或者再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