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拟调增单家QFII投资上限

2009-09-06 10:04:04 易天富

    【新华社北京9月4日专电】国家外汇管理局4日就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相关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将单家QFII机构申请投资额度的上限由8亿美元增至10亿美元。

  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调增单家QFII机构申请投资额度上限,是为了鼓励优秀的QFII机构进入境内证券市场,以提高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规模效益。

  与2002年出台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相比,外汇局此次起草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新充实的内容主要涉及吸引中长期资金,便利投资运作和风险控制,以及强化资金汇兑管理与统计监测等三个方面。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国家对QFII投资实行总额管理并鼓励中长期投资的政策原则。将单家QFII机构申请投资额度的上限由8亿美元增至10亿美元;将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开放式中国基金等中长期QFII机构的投资本金锁定期缩短至3个月,其他机构投资者的本金锁定期设定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