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一对多VS阳光私募

2010-03-24 09:01:10 易天富基金网

  借着市场的财富效应,众多公募基金也开始推出"一对多",以专户理财PK阳光私募。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差异?

  1、二者都可以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证券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也可能包括权证。目前阳光私募绝大多数为非结构性产品,专户"一对多"也可发行结构性产品、QDII等。

  2、阳光私募实际管理人是私募管理公司,一般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不超过50人,机构认购者不限人数,成立要求一般是3000万元;专户"一对多"业务实际管理人是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认购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数不超过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万元以上。

  3、信息披露方面,阳光私募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的,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一对多"要求每月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

  4、业绩报酬方面,阳光私募可以提取20%的业绩提成,不能承诺最低收益或预期收益;专户"一对多"管理人的业绩报酬不能高于20%的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