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对冲基金或成赢家

2010-08-05 11:39:07 易天富基金网



  虽说在过去两年肆虐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对冲基金非始作俑者,然而,它的活动令危机恶化也是不争的事实。在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改革中,加强对对冲基金的监管成为全球共识。不久前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就对对冲基金制定了新的游戏规则。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高级经济研究员戴道华在接受记者连线时认为,由于新监管规则仅要求对冲基金进行注册和信息披露,并未对其交易、投资策略以及杠杆比率等可能直接与系统性风险相关的活动有任何约束,加上对其他金融领域加强监管反令对冲基金整体受益,这与防范金融风险是否矛盾尚有待观察。

  在美国推出的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立法中,对对冲基金制定的游戏规则包括:以往豁免对冲基金登记注册的投资顾问条例第203(b)(3)被删除,管理资产超过1亿美元的对冲基金需在证交会作为投资顾问注册登记,资产规模1亿美元以下的对冲基金由州政府监管;对冲基金须向证交会提交关于交易和投资组合的特定资料;证交会每年要分析对冲基金提供的资料,并向国会提交报告。戴道华说,以往无人监管的对冲基金被纳入了监管视野,接受证交会的直接监管;以往其秘而不宣的投资组合和投资策略等资料要上报,以汇聚成一个中央数据库,令评估其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有了重要依据。事实上,全球对冲基金大部分选择在离岸税务天堂,如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地注册成立,但约三分之二的对冲基金经理汇聚在美国,驻扎欧洲的约占两成多。现在美国率先对对冲基金进行直接监管,这意味着全球大部分对冲基金活动都已在监管覆盖之下。

  一般来说,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受监管者往往成为输家,如银行规模被设限,不能再从事坐盘交易,盈利可能下滑;对评级机构增加问责,评级机构将面对更大的诉讼风险等。不过,戴道华认为,仅透明度增加似乎不足以对对冲基金活动构成制约,对冲基金也未必像其他受监管者一样成为必然的输家。而且,由于对冲基金是金融业的有机组成部分,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其他内容会对对冲基金产生间接影响,甚至使其受益。

  首先,美国金融改革的核心之一是结束"大到不能倒"的局面,为此而设立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被授权可拆散大型金融机构。戴道华说,从理论上讲,规模巨大的对冲基金,如索罗斯基金或是保尔森基金等,也在其监管权力覆盖范围之下,如有导致系统性风险之嫌是可以被拆散的。不过,由于对冲基金是向高净值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募集的私人基金的性质,加上各国金融业竞争以吸引最大、最出名的机构为目标的现实,大型对冲基金被监管当局强力拆散的风险偏低,除非有确凿证据显示其投资/投机呈恶性或严重失当。

  其次,"沃尔克法则"("沃尔克法则"Volcker Rule 美国时间2010年1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将对美国银行业做重大改革,采纳了82岁的金融老将保罗·沃尔克的建议,因此其方案被称为"沃尔克法则"Volcker Rule)禁止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从事坐盘交易,但该业务不会消失,只是被分拆,而对冲基金就成为这些专业交易员的理想落脚点。戴道华认为,由于银行未必与对冲基金合作,把原来的坐盘交易业务分拆至对冲基金管理,那么在交易方面对冲基金便少了银行这一庞大对手。银行经营回归商业银行的本源,对冲基金在高风险交易上不必再与银行作直接竞争,连同银行业务及人才的流失,都给独立运作的对冲基金提供了更多机会,进一步有利于对冲基金。

  第三,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最终确定允许银行把其资本金的3%投资于对冲基金或是私人股本基金上,令其投资不得超过基金规模的3%。戴道华的看法是,这一条例较原来完全禁止有关投资的建议宽松许多,使得银行可继续成为对冲基金的客户。不过,根据美国各大银行今年首季末的一级资本计算,它们投资于对冲基金的资本金比例均远远超标,如高盛超标20%,摩根士丹利超标6%,因此未来这些银行均须削减有关投资,对对冲基金来说则要应付相关的赎回潮。

  第四,美国加强对衍生品监管,主要是通过要求它们把主要交易从场外转移到交易所和结算所来进行,这与监管对冲基金的原则一样,即增加透明度而非限制交易。戴道华称,连同对冲基金所收集的信息,监管机构对高风险的市场部分便可掌握更多、更全面的信息。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巨大,可通过干预市场、禁止沽空、禁止无货沽空等手段去加以控制。对冲基金的活动会否因此受到影响,就要视监管机构如何使用所收集的信息了。

  第五,根据新的监管法案,较大型对冲基金由联邦层面监管,小型对冲基金由州政府监管。戴道华说,一般而言,各州的监管会更为严格,但是经过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后美国许多州政府陷入财政困境,并没有足够的财力和人员对对冲基金进行有效的监管。这一监管真空虽直接对整体经济构成系统性风险的危险不大,但对地方政府的影响却不可忽视,对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也应予以重视。 □ .孙.建.耘  .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