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的几点建议

2010-08-14 09:25:24 易天富基金网

  2010年,是我国资本市场成立的第20个年头,同时又恰逢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成立5周年。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教育和保护被我国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上了日程,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的一项重大的进步。

  投资者教育方面,笔者认为,觉得不管市场推出什么的理财产品,都是首先需要对投资者进行教育,注意风险防范。避免新事物出现时一窝蜂的进入,导致市场出现爆炒局面。

  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投资者教育进入到社区,进入到每家每户,同时这些教育需要定期举行,可以考虑在重点社区建立一个长期机构,专门针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

  加强投资者教育,还需要从证券公司营业部做起,证券公司营业部是一般股民接触最多的投资实体区域,也是大家交流心得的地方。提高这里的软硬件水平,是最能够吸引投资者去学习投资知识的。所以首先要加强营业部的软硬件建设,注重营业部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专业职业水准的建立。吸引受过现代投资  (000900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理论教育的大中专毕业生充实营业部的人员配置,营业部应该逐渐改变过去那种以拉客户为主的营业部生存法则,要逐渐提高在投资者教育和投资者保护上的建设水平。

  同时要注重对出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的监督,注重在出售产品之前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现在,银行、券商、基金等出现了不少的理财产品,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但是忽略了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合理引导。这些理财产品的供给方在自身软硬件建设或者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对投资者的知会或者传递信息不够。所以有关部门可以监督这些机构的相关销售过程,包括相关风险协议的签订等方面,同时也可以对投资者进行适当的回复,统计投资者对风险认识和产品机构等信息的知晓程度。

  此外,还应逐步完善对现代通讯工具的监督,如介入到对广电媒体中的相关市场分析的言论监督。目前电视、互联网的股市分析节目越来越多。这对于投资者的市场分析和风险规避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但是往往这些节目为了提高知名度的考虑,或者是股评人员自己的生存考虑,做出了一些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事情,比如做出确定性的分析,为了某一集团的利益,推荐股票,供投资者选择。这些都是违背了我国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和教育的目的。各级监管部门要共同对这一领域进行监督,审核股评人员的相关资质,同时适当的可以调查一下他们的收入构成体系,看是否受雇于某一利益集团。同时要注意对一些通过手机短信和邮件等方式传播的投资咨询的检查,尽量将有利用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的信息流入到投资者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