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再给力股权投资基金业

2011-01-22 11:34:21 易天富基金网

  深圳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 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加大力度,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

  其一,对深圳市符合《印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称《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前2年按照营业收入形成地方财力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按照营业收入形成地方财力的50%给予奖励;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按照其营业收入形成地方财力之日起计算。

  其二,对全市符合该《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或自获利年度起,前2年按照企业所得形成地方财力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按照企业所得形成地方财力的5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