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QFII不得利用期指发行衍生产品
2011-01-25 18:41:00 易天富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5日表示,由于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因此QFII不得利用股指期货在境外发行衍生产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考虑到股指期货是我国近年来上市的首个金融期货产品,推出初期市场规模较小,国内投资者普遍缺乏交易经验,为了保证股指期货市场平稳运行,证监会在设计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制度时遵循了“逐步开放、有限参与、风险可控”的原则,即允许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但对其交易类型、交易行为等进行一定限制,同时建立完善的监控制度,切实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