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不缴大修基金 业委会可起诉催缴

2011-03-28 13:27:00 易天富

  23日下午,重庆晨报记者在渝中区房管局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缴纳大厅采访时,没看到一位来交费的市民。工作人员说,以前一些没筹集大修基金的小区,逐渐面临电梯等大型设施的维护更换问题,所以必须向未缴纳的业主催缴。

  但目前催缴情况并不乐观。出于多种原因的考虑,区房管局未提供巴渝世家小区和全区的催缴情况数据。

  由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只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的业主,房管局没有权利催缴。

  工作人员解释,《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50条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交存或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要求限期交存。逾期仍不交存的,可向法院起诉。

  同时,在管理办法实施前,未交存首期大修基金的业主,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3月1日)起3个月内,按规定的标准交存至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银行专户中。逾期未交的,其房屋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所需费用,由相关业主自行负责。

  有业主说:莫名其妙又喊交钱

  物业公司:我们垫钱维修电梯

  23日中午,重庆晨报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建成入住近10年了,因种种原因,未缴大修基金的“差不多占70%。”目前小区的8台电梯,偶尔出现故障,其维护费用和其他设施的维修,都是物业公司在垫付。

  对此,市物管协会副秘书长巫大德发表看法:公共维修资金的缺失,让物业公司对小区较大设施进行维修时,非常棘手。“因为这钱不应由物业公司来支付。”

  秘书长巫大德介绍,如果小区发生以下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对物业共有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屋顶、墙体渗漏(已约定的除外);因线路故障而引起停电或者漏电;因水泵故障、进水管内的水管爆裂造成停水或者闸阀严重漏水;落水管严重堵塞,水盘等设备漏水;公共阳台、晒台、扶梯等各种扶手栏杆松动、损坏;楼体外立面涂饰层有脱落危险的;电梯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故障;消防设施出现功能障碍;安全监控设施出现故障,不能运行等情形。

  “如果事到临头了,才来催缴就很麻烦了。不但得不到及时维修更换,甚至可能带来更大安全隐患。”巫大德认为,部分业主未缴纳维修资金,对缴了钱的业主来说,很不公平,因此催缴是必须的。

  23日上午,重庆晨报记者来到小区,在3号楼电梯口,看见催缴公告非常醒目。但进进出出的业主们,相当一部分对公告视而不见。一位下楼的业主说,“不晓得好久贴的这东西,写的啥内容嘛?”

  见有人拍照,有不少业主凑过来看公告内容,看了几行字,便摇头走开了:“莫名其妙,又喊交钱。”也有人说,“过去不收,现在才来收,哪个愿意交嘛?大家都交了,我就交。”

  催缴公告称,根据《物权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为保障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正常使用,希望未缴纳住宅公共维修资金的业主,及时到渝中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缴纳(兴利大厦五楼渝中区地房局)。

  公告附上了《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为保护业主隐私,公告并未公布欠费业主的姓名,只公布了房号。整个小区有695户业主上榜。其中1号楼夏日阁有92户,2号楼秋月阁212户,3号楼春雨阁174户,4号楼冬雪阁217户。

  胡女士是2003年5月入住的业主,2005年3月为办一个证明,缴纳了上万元大修基金,“我当时以为其他业主都是交了的哟。”可是,催缴公告贴出来后,胡女士傻眼了:“居然大多数的业主都没有交钱。这么多年,小区的维护费居然是用我们已经缴费业主的钱。没交的业主,同样用电梯,进进出出,没得区别嘛。”很多缴了费的业主,因此心理不平衡。

  10天前,《关于催收小区维修资金缴纳》的公告,就张贴在了渝中区七星岗巴渝世家小区每栋楼的电梯口,公告列示了欠费业主的房号。业主们每天在公告前进进出出,仍是少有人当回事儿。

  公布的数据显示,小区900多户业主中,有695户未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约占总户数的70%。从本月初开始实施的《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催缴大修基金。面对催缴,业主、物管和房管局又是什么样的态度呢?

  23日,渝中区巴渝世家小区,电梯口公示着未缴大修基金的业主房号。(记者 肖庆华 实习生 廖怡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