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QDII额度成为台湾在ECFA中谈判的筹码

2011-04-07 15:03:00 易天富

  据台湾现行规定,大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台股的总额度限制为5亿美元,单一QDII投资台股额度上限则是1亿美元。根据台湾金管会资料,QDII到台登记家数已有11家,已申请投资额度共2.2亿美元,实际净汇入1.95亿美元。当初开放QDII赴台投资时,金管会原先规划开放的QDII投资总额是10亿美元,但在与台湾“中央银行”商洽后降为5亿美元。但是,随着赴台投资QDII家数增多,大陆QDII业者也频频向台湾反映,希望提高投资限额。

  据了解,金管会已规划将QDII赴台投资做为争取台资券商赴大陆的优惠条件的筹码,将在即将展开的ECFA二次协商中向大陆争取。一旦大陆同意提供台资券商优惠条件,台湾可能不排除提高QDII赴台投资的上限,具体金额则需要听取台“央行”的意见。

  金管会官员表示,在大陆政策保护下,大陆券商光是当地市场的业务就足够,对于赴台并无兴趣,因此,ECFA早收清单谈判时,一直无法替台资券商争取到有利条件。但大陆证券业者对QDII赴台投资,则有极大的兴趣,也经常反映台湾提供的额度太小,因此,金管会等相关单位才打算将QDII当筹码,替台资券商登陆争取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