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基金法修改存在四方面争议

2011-04-09 00:41:00 易天富

  原央行副行长、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4月8日表示,目前在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中仍然存在四个方面的争议,亟待各方形成共识。

  吴晓灵指出,基金法修改存在的四方面争议包括:在修改草案中,“证券”的定义应得到扩张;投资基金的范畴在修改中应得到扩张,私募基金需要合法地位;基金治理结构的选择;监管原则及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