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修改仍存4项争议

2011-04-09 22:35:00 易天富

  本报讯 (记者陈韶旭)昨天,由上海证券报主办的“上证—首届全球基金峰会”在上海举行。本次峰会的主题为“世界经济再平衡与中国机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出席并致辞。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在演讲中表示,基金法修改中仍然存在4个方面的争议,希望大家能够尽快形成共识。

  吴晓灵透露,首先是在修改草案中,“证券”的定义得到了扩张,将未上市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凭证也视作证券,证券投资应当包括买卖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争议之二是投资基金的范畴。争议之三是基金治理结构的选择,草案希望能够通过不同形式的基金规定,确定其金融工具的性质,以享受同样的税制。争议之四在于监管原则及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