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将涌进基金销售市场

2011-06-23 06:30:00 易天富

  觊觎基金销售市场已久的民间资本的美梦即将实现。证监会前晚公布《证券投资及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0月1日实施。这意味着,独立基金销售公司的大幕将启,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也可在中国销售共同基金。业内期望基金销售渠道中,银行一家独大的局面可以打破,但短期内并非易事。

  拟打破银行独大

  2011版的《办法》跟2010年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对第三方销售机构的门槛设置更加灵活。首先,2010年要求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十人,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人数不少于员工人数的三分之二”改为仅要求“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次,允许从事金融业务10年以上的人参股,而不仅限于证券、基金业务从业人员;2010年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符合本办法规定”,2011年版则增加了“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不过,注册资本或出资的下限就从不低于500万提高到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这个法规的出台,必将极大地改变基金业目前的生态格局,对打破垄断、鼓励竞争。”一业内人士说。法规出台后,大量基金销售机构会破土而出,其鲶鱼效应将带动整个行业更加关注投资人的真实利益和诉求、带动基金产品的创新。同时,利于改变基金业目前“重首发、轻持续”、“边申购、边赎回”等各种痼疾。

  盈利模式仍待检验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江赛春表示,现在最大的疑问是这种模式有多大空间,需要多长时间达到盈利,能否成持续盈利成长的商业模式。公募基金销售费率低,客户平均资产金额小,因此盈利空间有限,必须靠量取胜。但客户存量小又普遍是第三方的弱点。《销售办法》引入了增值服务费来探索增加第三方销售盈利空间的途径,也为第三方的专业优势预留价值空间。但增值服务费如何收,如何被投资者接受,都还需要摸索。

  南方某基金公司人士直言,银行一家独大的强势局面难以改变。目前基金管理费也就是基金公司几乎全部的收入,一半都已经贡献给银行了。” 对此,基金公司依然手无缚鸡之力。

  “现在看来,无论谁来做第三方销售,都不可能期望短期内实现爆发。”江赛春表示。

  基民能获专业咨询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办法中,第三方销售可收取“增值服务费”。尽管我国基金销售费率平均水平与成熟市场相比基本一致,但我国同类基金中各基金销售费率缺乏差异性,导致销售机构收入与服务质量相关度低,专业化营销服务缺乏盈利模式,投资者无法获得专业理财服务。这一点,对基民无疑是个利好。

  当然也有需要基民注意的地方。尽管第三方销售机构能提供更专业、不偏颇的理财咨询,但由于基金销售机构大规模增加,一些假冒机构也会随之涌现。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提醒,基民在购买基金的时候一定要先核查三方面内容:一是可以到证监会网站查询是否是合法机构;二是其所卖的基金是否是真实的基金;三是核查销售机构是否有销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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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近日援引证监会官员的话报道,中国政府很快将允许更多国内券商推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截至目前,已有34家券商获得了牌照,总投资额已达到人民币1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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