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收入为6.9亿元
2011-07-22 16:40:00 易天富
中国网北京7月22日讯 财政部日前公布2010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数据显示,2010年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收入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6.9亿元。2010年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预算数和决算数均为零。
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58号),明确凡拥有已投入商业运行五年以上压水堆核电机组的核电厂,应按照实际上网销售电量和0.026元/千瓦时的标准缴纳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该项基金从2010年10月1日起开始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