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1 10:34:00 易天富
本报讯
近日,宁夏保监局与宁夏财政厅、公安厅、卫生厅、农牧厅、地税局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救助基金按照“统一政策、分级建立、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运行,分自治区、市、县建立三级救助基金,明确了一般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垫付,重特大事故及发生在高速公路的事故由自治区救助基金垫付。该办法还对救助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