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2 17:25:00 易天富
中国证监会8月12日下午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暂行规定》引入销售账户的监督机构,要求监督机构在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时承担连带责任;规范销售账户的开立、使用等账户运作行为;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支付服务。该规定预计将与新修定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一同在今年10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