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参与内幕交易应严惩
2011-09-06 13:34:00 易天富
根据该内幕消息泄露的时间节点、当时股价走势情况以及该公司公告的情况看,的确有很多基金在2009年3季度踩点入场,又迅速离场,且嫌疑很大。
商报记者查阅了2009年劲嘉股份(002191 估值,测评,行情,资讯,主力买卖)的三季报,截至2009年9月30日,在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东中,有8只是基金,与2009年二季报相比,有7只是新建仓的,分别是长盛同庆可分离、建信优选成长、华安宝利、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汇丰晋信大盘、景顺长城新兴、广发核心精选。然而截至2009年12月31日,建信优选成长、华安宝利配置、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汇丰晋信大盘等四只基金便消失了。
“在理论上,涉嫌的两家基金公司属于共同犯罪,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也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获利将没收,同时还将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王智斌律师进一步分析称,“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内部交易是非常不应该,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同时最终对基民和股民都是不负责的。”
对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是件大好事,“对内幕交易的打击,体现的是管理层的态度,严肃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打击不公平交易,此次,对基金公司的处罚将起到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
整理:展恒理财基金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