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捆绑示信心 明星私募力推“目标回报”
2011-09-20 10:54:00 易天富
《阳光私募创新在路上》系列报道之一
引言:阳光私募基金在经过了近7年的高速发展后,遭遇成长的烦恼,业绩低迷、发行遇冷清盘频现…。穷则变,变则通,阳光私募创新自救,无论是在产品模式、组织形式,还是策略方法上,都获得了良好的成果和市场的关注。为积极探索阳光私募多元化的发展方向,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私募排排网推出《阳光私募创新在路上》系列报道。
A股市场震荡加剧,阳光私募创新产品受到市场关注。近期,多家明星私募主推“目标回报” 型阳光私募,其利益捆绑机制和“赏罚”制度既展示对自己投资能力的自信,更表明了对未来市场的信心。
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分别有重阳投资、武当投资、云南信托、星石投资等4家明星私募公司成立了5只“目标回报”型阳光私募,包括“重阳目标回报1期”、 “重阳目标回报9期”、“ 武当目标回报第3期”、“ 中国龙目标回报1期”、“ 外贸信托•星石目标回报1期”。
据私募排排网了解,所谓“目标回报” 型阳光私募,即在规定时间内,如果投资该产品收益达不到前期设定的目标,私募公司将之前收取的部分业绩报酬补偿给投资者。同时,产品设定风控目标,如果净值在某段时间内低于该目标,则大幅降低或减少该段时间的管理费,以到惩罚和警示作用。
目前的“目标回报” 型阳光私募一般3年为期目标回报50%,业绩未达到预期,投资顾问将以计提的浮动业绩报酬的50%进行补偿,管理费则通常浮动收取。
据合赢投资市场部韩迪介绍,目前合赢投资正在发行一款“目标回报” 型阳光私募—“合赢目标回报5期”,该产品3年目标收益50%,三年期满,如产品累计收益率未达50%,则投资顾问计提的浮动业绩报酬的50%将补偿持有三年期满的信托份额(以补足三年累计收益50%为限)。
韩迪表示,该产品只有在净值达到1.05元及以上才能计提浮动报酬,同时,管理费收取也与业绩挂钩,当产品净值低于0.95元(不含)或净值对比最近连续六个月的最高信托单位净值下滑幅度超过15%(含)时,投资顾问都不收取当月投资顾问管理费。
融智评级研究员彭晓武表示,“目标回报”型阳光私募将管理公司和投资者风险捆绑在一起,一方面说明对自己投资能力的肯定,另一方面也表示对未来市场的信心。
“尽管该类阳光私募强调目标回报,但不能确保实现,不是保本保收益的品种,投资者应以长期视角进行阳光私募投资,是使资产在可控的范围内实现长期增值。”彭晓武补充道。
表:2011年以来成立的“目标回报型”阳光私募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投资顾问 | 投资经理 | 成立时间 | 最新净值 |
| 1 | 外贸信托·重阳目标回报1期 | 重阳投资 | 裘国根 | 2011-9-1 | 1 |
| 2 | 兴业信托·重阳9期 | 重阳投资 | 裘国根 | 2011-8-18 | 0.9961 |
| 3 | 兴业信托·武当目标回报第3期 | 武当资产 | 田荣华 | 2011-7-11 | 1.0118 |
| 4 | 中国龙目标回报1期 | 云南信托 | 赵凯 | 2011-5-4 | 0.9624 |
| 5 | 外贸信托·星石目标回报1期 | 星石投资 | 江晖 | 2011-1-28 | 1.0067 |
| 数据来源:私募排排网数据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