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将设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

2011-11-19 06:42:00 易天富

  第一,认真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各项协定,完善自贸区建设,扩大贸易和投资合作。

  第二,成立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加快推进互联互通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深化金融领域合作,加强央行合作和人才交流,推动金融市场开放,加强监管领域对话合作,扩大本币互换规模,全面提升东亚金融危机救助水平,维护区域内金融稳定。

  第四,开拓海上务实合作,中方将设立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推动海洋科研与环保、互联互通、航行安全与搜救、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合作。

  第五,深化科技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合作。将明年作为“中国-东盟科技合作年”,推进绿色经济、节能环保、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合作。

  第六,更加重视社会和民生领域的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培训、灾害管理、人道主义救援、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温家宝提出下一阶段10+3国家要从四方面加强合作

  第一,加快推进本地区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在充分尊重东盟中心地位、循序渐进、兼顾各方关切的基础上,务实推进东亚自贸区和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建设。

  第二,进一步提升区域财金合作水平。提高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有效性,拓展危机防范功能,积极推动亚洲债券市场建设,促进本币债券发行,加强区域贸易本币结算等新领域研究。

  第三,加大对东亚互联互通建设的投入,为推进东亚一体化建设打下基础。

  第四,加强科技、新能源、节能环保、粮食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合作,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