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局抓好后两个月基金规范征缴工作

2011-11-27 00:49:00 易天富

  今年前三季度,延安市局养老保险费收入虽然同比增长,但是短平均进度8.03个百分点,短收5448万元。目前,延安市各征收单位的社保费和基金征缴存在着半年和年底集中征收,企业随意缴纳和只完任务的征缴现象。这样不但使税企双方都造成“重税轻费”的思想认识,同时也消弱了政策的严肃性,影响了地税征收形象,不利于基金征缴工作的科学、健康和规范发展。

  对此,延安市局要求系统各征收单位认真落实税费“同征同管”的工作要求,从制度上规范、责任上夯实。一是各征收单位要加大对税费共管户同申报同征收的工作力度,全面规范税企双方征缴行为,对正常管户必须做到按月征缴、规范管理,维护政策的严肃性,保证收入的稳步增长。二是主动建立纯缴费户的基本信息,掌握企业缴费规模,简并征期,分类征缴。三是扩大征收的覆盖面,抓大不放小,应收尽收。四是勇于创新,大胆尝试,在社保费汇算清缴、执法检查、税务稽查方面探索和创新利于社保费和基金征缴工作的方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