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磊:基金行业面临的挑战
2011-12-09 09:41:00 易天富
机构投资 吴昊/文
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已经走过了十三年的发展历程。
13年来,我国基金业总体发展速度较快,在资本市场影响与日俱增。但当前也面临着压力与挑战。
压力与挑战
尽管外部因素方面,资本市场持续下跌、其它理财产品与投资渠道发展迅猛、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来源有限等问题都在当前给基金业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但基金业内部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是影响行业发展的关键。
公司治理方面,现有架构已难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现有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主要是一些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和产业资本,他们往往会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忽视投资人利益和公司管理团队的合理诉求。公司高管在股东偏激的业绩考核压力下,往往过分注重公司资产管理规模是增长,而非从提高公司长远投资业绩、保护投资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而在内外压力下,基金经理由于对短期业绩过于敏感,无法真正遵循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以上三个层次的治理结构问题综合作用,就造成了基金行业的许多价值取向发生了偏离。
投资者关系方面,公募基金难以为投资中的提供有效的投资顾问服务。作为投资者理财的资产配置工具,公募基金整体而言追求的是相对收益,可以分散资本市场的非系统性风险,但也因此无法规避经济周期等造成的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由于公募基金的投资顾问服务没有做到位,投资者无法有效得到投资理财知识和投资理念教育,其基金投资行为就会非理性和短期化,最后由于遭受一些冲击进而影响到对整个基金行业的信任,结果无法达成良性互动。短期内这种现状难以改变。
作为机构投资者,基金的积极作用发挥不足。基金作为买方,通常要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散户一样以博取利差作为自己的盈利模式;第二阶段,随着机构投资者的不断壮大,开始和承销商进行博弈,掌控IPO的定价权;第三阶段,随着市场效率的提高,套利越来越小,基金开始转为与上市公司的博弈。目前,我们基金功能的发挥主要还体现在第一阶段,参与定价和上市公司治理的功能方面还处在起步阶段,其资本市场买方的功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今后的工作方向
对于外部体制来讲,监管部门发挥的作用会更多一些。今后监管部门将继续贯彻执行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监管思路,更多的发挥行业自律和市场约束的作用。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会将更多的精力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对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监管和信心披露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公平竞争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等方面,努力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对于内部机制,首先基金公司应该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积极作用,促成上市公司承销商与机构投资者之间相互博弈的市场化格局,促进资本市场买卖双方利益互赢共赢。
为此,监管部门接下来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首先是进一步完善基金公司的治理结构,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改,放宽主要发起人的标准,促进竞争。同时完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政策,形成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建立以持有人利益优先为根本点和出发点,持有人、员工、股东利益有机统一的公司治理模式。
其次是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尽量避免增加不必要的行政许可项目,简化行政许可程序,明确行政许可要求,实现行政许可公开透明高效。目前基金监管部已经正在尝试基金销售资格行政许可由审核制向注册制方面转变,目前基金销售机构的申请格式和内容基本与发达市场接轨。
再次是强化监管,维护公平秩序。坚守严厉打击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三条底线不动摇。着力加强非现场监管力度,提高通过分析交易数据和资金划转数据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树立公众对行业的信心,强化基金销售监管,进一步贯彻销售原则,进一步规范基金销售原则,防止误导消费者加强诚信监管,增强基金合同对基金投资行为的约束力,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基金违规违法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追究力度,保持监管的威慑力。
最后要推动基金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买方作用,通过综合的措施引导和督促基金更加关注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关注行业发展的趋势,关注优秀企业家,促进资本市场优化配置功能的发挥,通过基金充分行使定价权和投票权,在资本市场当中形成买方和卖方有效博弈的良好格局,促进上市公司战略和竞争优势的形成,促进上市公司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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