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欢迎内地允基金香港子公司试点开展境内投资

2011-12-16 21:39:45 易天富基金网

  中新社香港12月16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6日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表示十分欢迎。

  《试点办法》允许符合一定资格条件的内地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作为试点机构,运用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在经批准的人民币投资额度内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初期试点额度约200亿元人民币。

  为控制风险,试点初期不少于募集规模80%的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各类债券及固定收益类基金,不超过募集规模20%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

  特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特区政府欢迎内地有关当局公布《试点办法》,这是继10月份公布人民币直接投资管理办法后,另一增加在岸与离岸人民币资金循环机制的重要措施。《试点办法》的公布,落实李克强副总理访港带来一系列支持香港在“十二五规划”下发展成为离港人民币业务中心的措施。

  他说,《试点办法》有利于香港推出更多创新人民币产品,投资者、金融机构以至整个金融市场均可受惠。香港的人民币流动性非常充沛,《试点办法》的公布,可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类型的投资途径,并推进香港人民币基金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