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资金将参股创投基金
2011-12-26 08:48:54 易天富基金网
据报道,财政部、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布《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创投基金应集中投资于节能环保、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高技术服务业(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领域。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办法对中央财政资金通过直接投资创业企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培育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活动做出详细规范。
办法要求,参股基金重点投向具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且处于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投资此类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60%。
该办法对中央财政资金通过直接投资创业企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培育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活动做出详细规范。
办法要求,参股基金重点投向具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且处于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投资此类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