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把“种子基金”推向“孵化基金”

2012-04-24 07:40:24 易天富基金网

  

  主要观点

  监管层希望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捆绑在一起,从而维护持有人的利益。“种子基金”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心。但是,是否能真正的达到期望的效果,个人并不太乐观。不妨再推进一步,把“种子”基金变为“孵化”基金。所谓的孵化基金是指基金在公开募集前,先成立一支准基金,并运作一段时间。

  长期的考核激励机制才是把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利益“捆绑”的关键,“种子基金”和“持基计划”等辅助措施只能锦上添花;在偏短期考核的制度下,这些辅助的举措很难单独发挥好作用。

  我们“种子基金”的内涵并不同于国外,国外“种子基金”向对冲基金注入早期资本,帮助基金经理起步。

  除了对冲基金外,美国共同基金也有在公开发售前先行运作的做法,相当于先进行“孵化”,在有希望成长时再公开发售。我们可以借鉴“孵化基金”的做法,这样的“孵化基金”可为将来公司型基金的发起探索经验。

  在新基金发行困难、首发规模募集规模越来越小的背景下,管理层也在推进基金设立制度的变革。今年以来,先是取消了之前实施的分类限额规定,后又有发起式的“种子基金”在征求业界的意见。“种子基金”的提法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监管层希望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捆绑在一起,从而维护持有人的利益。这一举措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心。但是,是否能真正的达到期望的效果,个人并不太乐观。同时,不妨再推进一步,把“种子”基金变为“孵化”基金。所谓的孵化基金是指基金在公开募集前,先成立一支准基金,并运作一段时间。个人的观点是

  长期的考核激励机制才是把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利益“捆绑”的关键,“种子基金”和“持基计划”等辅助措施只能锦上添花;在偏短期考核的制度下,这些辅助的举措很难单独发挥好作用。

  我们“种子基金”的内涵并不同于国外,国外“种子基金”向对冲基金注入早期资本,帮助基金经理起步。

  除了对冲基金外,美国共同基金也有在公开发售前先行运作的做法,相当于先进行“孵化”,在有希望成长时再公开发售。我们可以借鉴“孵化基金”的做法,这样的“孵化基金”可为将来公司型基金的发起探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