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发布

2012-05-26 08:47:35 易天富基金网

  本报讯

  为改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流动性,完善和规范流动性服务业务,上交所25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上交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指引》中所称流动性服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按照《指引》的规定,为上交所上市基金提供持续双边报价服务。基金公司认为所管理的基金需要提供流动性服务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请。

  《指引》指出,基金公司所选定的流动性服务商,应当具备四方面的条件,分别是具有相关基金的代办券商资格;制定完备的流动性服务实施方案、风险控制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具备开展流动性服务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系统和资金准备以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指引》还强调,流动性服务商提供流动性服务,应当遵守买卖报价的最大价差不超过1%;最小报价数量不低于10000份;连续竞价参与率不低于60%;集合竞价参与率不低于80%四项规定。

  此外,《指引》还提出,上交所将根据买卖报价差、平均最小报价数量、参与率、成交量等统计指标,定期对流动性服务商的服务情况进行统计。